关于印发《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本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本级各相关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湖南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市本级社会组织抽查检查工作。现将《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本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此次抽检的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全面、客观反映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情况。
常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本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今年工作重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检查范围
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第五条“市级社会组织抽查比例不低于4%”的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考虑社会组织类型不同,随机抽取32个社会组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分成三组,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抽查检查时间
抽查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3日至10月31日,具体检查时间以各组联系人通知为准。
三、抽查检查项目
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关于党建工作、内部治理、财务收支等要求,结合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明创建、食安城创建等中心工作,制定相关检查项目。(具体详见附件2、3、4)
四、抽查检查方式
严格按照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的结果,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抽查人员将提前电话通知被抽查的社会组织,通过询问主要负责人、专职人员,以及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情况。
五、其他事项
1.被检社会组织积极配合。抽查检查时,社会组织要如实反映情况,并对照检查内容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否则将依法处置。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有权对被抽查检查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执法财务审计。若审计期间,不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的,将被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抽查检查科学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要坚决遵守《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做到“入企必扫”、“扫码留痕”,不打扰正常运营,并当场填写抽查检查登记表,由检查人、被检查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检查人要及时梳理检查结果,24小时内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接受社会监督。因工作需要,为避免重复检查,我局可邀请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监管单位)联合检查。检查人员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抽查检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定。抽查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执法检查人员不得接受吃请,不得收受任何礼品、礼金。如有此类问题线索,可直接向市民政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举报电话:7251059,联系人:李燕喜)。
附件:1.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分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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