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
办理地点:
网办地址: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或常德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业务查询“社会组织业务办理”登录)
线下地址:常德市市民之家二楼M区11、12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0736-7255225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市性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提示:先拟写成立登记申请书报登记机关,申请书通过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名称核准(网上提交发起材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开设账号后,登陆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进入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业务,填报第一阶段相关资料。〖行业协会商会类应由6个(含)以上单位发起成立,发起单位应涵盖区县市。〗
(二)会前报批(开展筹备工作并在网上提交相应资料)
第一阶段(名称核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
1.办理银行临时账户。捐赠单位(捐赠人)持《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将注册资金存入银行临时账户,银行出具存款凭证。
2.招募发展会员。接受相关单位人员入会,制作会员名册。
3.拟定组织架构。筹备组拟定理事、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监事长(监事)候选人推荐名单;拟定章程、确定住所等其他需要审议事项。〖理事不超过会员总数三分之一,负责人不超过理事总数三分之一〗
4.报登记机关预审。进入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业务,填报第二阶段(会前报批)材料。
5.召开筹备大会。登记机关对第二阶段材料预审通过后,召开筹备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主要议题包括: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人、监事会或监事;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社会团体《章程》、会费(不能超过四个档次)、住所等其他需要审议事项。
(三)成立登记(网上申报成立登记)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员签到等纸质材料并完善手续。进入进入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业务扫描上传。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受理、审查,作出准予决定。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文件。
1.刻制印章。持登记证书到有资质的单位刻制印章,启用印章需要在服务窗口备案。
2.开立银行帐户。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开立银行基本帐户,注册资金由临时帐户转入银行基本账户。
3.办理税务登记。到所在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4.银行账号备案。自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起30日内登录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办理银行账户备案。
5.申领票据。到办公住所属地区(县)财政局办理免税会费票据、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票据。自愿申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相关信息可查阅当地税务部门官网。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关于授权办理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事项的委托书;
3.业务主管或行业监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或反馈意见函;
4.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章程;
8.负责人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
9.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纪要及大会签到册;
10.理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册;
11.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有个人会员的包括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2.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执行机构名单);
13.社会团体主要发起单位(人)情况表(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4.银行存款凭证;
15.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
16.住所证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17.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函;
18.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1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
20.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1.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查表;
22.关于授权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的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3.信用承诺书。
《常德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
政策解读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为便于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常德市民政局发布了《常德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现就其主要内容和特点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社会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规范社会团体的登记成立,是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基础。《常德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细化操作规范,为社会团体提供从“名称核准”到“成立登记”全周期的清晰指引,提升登记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推动社会团体内部治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明晰设立条件与负面清单:重申了《条例》规定的六大成立条件(会员数量、名称规范、固定住所、专职人员、活动资金、民事责任能力),并明确了五种不予登记的情形,为发起人提供了清晰的预期和自查标准。
2. 优化“三步走”办理流程:将成立登记流程清晰划分为 “名称核准”、“会前报批”、“成立登记” 三个阶段。特别强调了线上办理主渠道(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并辅以线下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方便申请人“一键直达”。
3.细化筹备工作具体要求:对开设临时账户、发展会员、拟定组织架构(明确了理事、负责人的人数比例限制)、召开成立大会等关键环节提供了详尽的操作说明和要求,减少了筹备过程的盲目性。
4.强化成立后续事宜指引:详细列出了领取证书后必须完成的刻章、开户、税务登记、账号备案、申领票据等“规定动作”,确保新成立社会团体能快速步入合法合规运营轨道。
5.附录材料清单一目了然:集中列出了线下办理需提交的23项材料清单,方便申请人对照准备,实现“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