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将《常德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常德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局办公室、法制科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三、承办科室(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1.常德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2.常德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德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常德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1 | 制定和调整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
2 | 制定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改革措施 |
3 | 制定和调整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含民政领域立法) |
4 | 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民政重大建设项目 |
5 | 民政重大资金安排 |
6 | 民政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
7 | 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 |
8 |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
附件2
常德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1 | 常德市城乡养老与康养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养老服务科 |
2 | 常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社会事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