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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2021-07-12 11:05 字体:【

各区县(市)民政局,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贺家山原种场民政办:

根据《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常德市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7月1日常德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会议精神,结合《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民政专项资金开展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和民政专项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原则上以2018年1月为时间起点以来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和资金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不设时限。“一卡通”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具体包括:(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①城市低保资金、②农村低保资金、③城市特困资金、④农村特困资金、⑤临时救助资金、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⑦孤儿保障基本生活费、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2)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津贴;(3)残疾人“两项补贴”。

2.2019年—2020年民政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

二、督查重点

1.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政策文件规定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折(银行卡、存折)发放不到位、私自截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

2.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采集录入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区县市民政部门基础数据采集不精准、资料不全、信息错误,把关不严、更新不及时、录入不规范;“一卡通”卡折信息不对称或者错误等。

3.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微腐败”的问题。主要是不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周期,及时、足额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虚报冒领惠民惠农财政资金;阻扰群众自由提取补贴资金等。

4.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违规操作的问题。主要是未按规定流程发放“一卡通”资金,未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抵扣群众应交各种费用;违规改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代发金融机构;代发金融机构不按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一卡通”卡折费用。

5.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主要是未按要求完成补贴政策清理整合工作,未及时建立补贴政策清单管理机制;未按要求建立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制度,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缓慢;未按规定优化补贴发放流程;未按要求设置补贴项目名称;未按要求加快大数据共享等。

6.民政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主要是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项目申报、使用和监管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资金是否落实到项目上;项目是否如期完成等。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9日—8月9日)

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督查范围和督查重点在前段时间对民政专项资金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继续认真做好全面自查,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认真研究,细分责任,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二)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8月10日—9月30日)

市民政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成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区县市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查台账、看项目、访对象等形式全面掌握专项督查各项内容。涉及“一卡通”的每个区县市抽3-5个乡镇(街道),管理区抽1-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1-2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抽3-5户居民;涉及民政专项资金项目各地至少抽查3-5个项目建设情况的核查,对抽查项目进行随机入户。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指出,并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对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进行督办处理。

(三)整改规范阶段(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

各地民政部门要全面梳理自查、督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彻底整改。找准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要立足建立健全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制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12月31日)

市民政局将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专项清查治理进行全面验收。对工作积极主动,取得实效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对专项督查不重视、问题清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向当地党委、政府予以通报。

(五)常态化治理阶段(持续实施)

全面建立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民政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广泛开展“互联网+监督”,提高民政资金的透明度。始终将民政资金监管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持续发力、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督查由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殷宗仁任组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贾湘平、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汪学英任副组长,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机关纪委、养老服务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等相关人员参加(联络员:市民政局人事科科长、机关纪委书记王曲,联系电话:15207368887)。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特别要夯实审核责任,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民政专项资金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严肃执纪问责,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着力查处民政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着力查处在“一卡通”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代持群众“一卡通”,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等违反财经纪法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落实发放。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养老服务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机关纪委等相关科室要督导各地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和民政专项资金的专项整治,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本次督查情况将专题呈报市民政局党组,并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确保取得成效。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规范、检查验收、常态化治理等阶段,各地要对照每个阶段任务要求,列出清单、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从7月起至12月,各地每月22日前报送《全市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月报表》以及“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简单条目式)(联系人: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李燕喜,联系电话:17373682060,邮箱:657756796@qq.com)。


        附件:全市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月报表.docx

 

 

                      常德市民政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