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以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振兴
常德市民政局自2019年启动村规民约“我制定、我遵守、我监督、我处罚”活动以来,积极指导全市1507个村开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规范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助推乡风文明和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核心地位。常德市民政局在推进村规民约工作中,始终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基层党组织对村规民约内容严格把关,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对修改后的村规民约进行审议,进一步完善,再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核把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中。
二是坚持汇集民智,体现村民自治。为了让修订村规民约这项工作真正做到全民参与,常德市民政局指导全市通过多种方法征求村民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进行讨论;通过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德高望重的老人,听取他们对修订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通过分片入户发放《村规民约》(样稿),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从起草时入户征集意见,到多次组织议事会进行评议修订,真正做到了尊重民意,依靠民智。
三是坚持审核备案,确保合法合规。为确保村规民约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德市民政局联合市司法局对全市村规民约进行了全面的法制审核,对村规民约的制(修)定主体、制(修)定程序、制(修)定内容是否合法进行了“体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备案审核登记资料。
四是坚持形式多样,确保有效执行。村规民约制定再好,关键在于落实。常德市民政局通过调研总结,挖掘推广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推动村规民约的有效落实,如采取通过组织群众签订遵守村规民约承诺书,强化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等进行宣传,让村规民约内容入脑入心;通过“红黑榜”表彰好人好事及曝光不良行为,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在具体实施方面,由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内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村民代表共同监督执行。
五是坚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常德市民政局大力宣传和推广村规民约,已经连续举办两届全市 “十佳”村规民约的评选活动,对获评“十佳”的村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通过宣传短片展播、网站展示不断提高村规民约的影响力,其中,澧县大堰垱村等8篇优秀村规民约在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媒体专题报道。另一方面,组织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市民政局业务科室通过定期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调研了解各地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通报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村规民约工作落实。
(市民政局基政科 黄燏 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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