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组织需积极年检防止失信
近日,常德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凡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当参加年检。社会组织首先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开展年度财务审计,网上填报《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然后携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的《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在5月31日前到常德市市民之家民政部门窗口接受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社会组织需如实填报年检材料,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年检时限要求,及时提交上报年检材料。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市民政局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常德市社会组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一年未年检的纳入活动异常名录,两年未年检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还将在“信用中国(湖南常德)”网站进行公示。市民政局提醒广大社会组织应积极参检,防止因失信带来不良后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