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扎实做好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近年来,市民政局严格执行统计标准,全面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民政事业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成立了以规划财务部门牵头、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将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坚持调度和通报制度。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数据报送均由统计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签把关,推动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严格核查比对。通过民政事业统计系统数据汇总,以公式审核、人工核实等方式,对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在审核区(县)上报的数据时,及时与业务科室沟通;对业务科室提供的系统数据与统计数据出现差异时,由业务科室与统计人员共同查找分析原因,协商解决。
四是健全通报机制。根据区(县)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季度进行评价和通报,要求区(县)按通报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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