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常德市困难群众与残疾人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
为进一步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将再次上调困难群众与残疾人救助保障标准。新的救助保障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补助资金将于5月底前落实到位。
此次调整具体涵盖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多个方面。调整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人均74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人均48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1154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为每人每年7566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测算确定;社会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1200元/月和17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近年来,常德市民政局先后出台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资金投入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民生保障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十四五”期间,常德市连续五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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