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共有4个直属机构。
市康复医院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康复医院始建于1959年,是市民政局主管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是常德市精神卫生中心、常德市睡眠医学中心、常德市精神病医疗质控中心、常德市心理咨询中心,又名常德市神经精神病医院、常德市优抚医院、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一所以精神卫生、医疗养老、康复为主的二级甲等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5万余平方米,位于常德市滨湖路2118号,编制床位480张,开放床位600张。现有干部职工352人。设有精神科女病区、男病区、伴躯体疾病精神病区(精神科开放病区、PICU)、睡眠医学科、心身医学科、儿少心理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儿童康复中心等临床科室和医学检验科、药剂科等医技科室。
医院专科特色突出。一是大力发展心理健康,开展抑郁、焦虑、失眠等诊疗项目,全面提升心理咨询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宣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心理健康发展;二是持续发展精神卫生,不断提升重性精神病救治能力,积极履行市级精神卫生中心职能,强化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三是全力推进医疗养老事业发展,为有医疗需求的老年人以及失能、半失能的人群提供医疗养老、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等服务;四是积极开展康复项目,为有康复需求的成人及自闭症、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包括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物理因子治疗、针灸和推拿等康复项目;五是积极履行优抚职能,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短期疗养、医疗巡诊、伤残鉴定等。
医院拥有进口64排128层螺旋CT、脑电生物反馈治疗仪、脑涨落图仪、MECT机(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彩超、DR、睡眠监测仪、经颅磁刺激仪、中心供氧等医疗设备。
医院先后获得“湖南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四星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湖南省第二批安宁疗护标准病房”、“湖南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常德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常德市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市民政系统先进基层党总支”、“常德市优秀质量控制中心”、“常德市节水型单位”,是“中国百佳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我院印发的《居民心理健康普及读本》荣获“第六届湖南省健康科普大赛手册类最佳作品”、开展的“常德市心理健康进校园志愿服务项目”荣获“常德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二、领导职务与分工
姓名:王丽群
职务:党总支书记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76732
姓名:彭宏
职务: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职责:协助党总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宣传、儿童康复、心理咨询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科)、一病室、心理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0736-7172532
姓名:黄俊
职务: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职责:负责医疗业务、护理、科教、医疗设备管理、医疗鉴定工作。分管医务科(科技教育科)、护理部、护工部、质控办、医技科、设备科、评审办、精卫管理办、院感科、门诊、二病室、三病室(急诊)、四病室、五病室、六病室、七病室、八病室、九病室、十病室。
联系电话:0736-7272923
姓名:周先勇
职务: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职责:负责计划财务、药品管理、荣誉军人医疗、医保、经管、残疾人托养。分管财务科、药剂科、荣誉军人医疗科、医保科、经管办、康源残疾人托养中心。
联系电话:0736-7272879
姓名:刘宁
职务: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安全生产、后勤管理、基建、文明创建、工会、老干、统战、共青团工作。分管人事(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科、后勤保卫科、医疗后勤保障科、基建办。
联系电话:0736-7176118
姓名:朱斌
职务:党总支委员、纪检员
职责: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行风作风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62383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宣传科)
职责: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议服务、公务接待、宣传、救护车管理等医院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医院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
联系电话:0736-7285015
(二)人事科(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职责:负责全院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科室职能的调整,科室的设置、职能职责分工与调整;负责科室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人员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党总支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85831
(三)医务科(科技教育科)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重大抢救、院外会诊;督促各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常规;负责全院医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及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安排外出进修及下级医院来我院进修工作;负责院内医疗、医技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研工作;负责组织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联系电话:0736-7176822
(四)护理部
职责:负责全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护理科研与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发展规划,建立护理人员技术档案,调配护理人员;协助护理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晋升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76117
(五)医院感染及传染病管理科
职责: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及传染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及传染病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负责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准入使用进行审核与监管;负责重点慢性病、传染病监测与上报,负责死亡病例上报;负责医疗废物管理。
联系电话:0736-7288715
(六)精神卫生服务办公室
职责:协助市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康复等的政策、规划及办法;协助市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精神卫生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及技术指导;负责全市精神卫生信息监测及《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市级权限管理;指导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精神障碍及心理疾病患者的门急诊、住院治疗和康复,构建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机制;组织开展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
联系电话:0736-7215633
(七)荣誉军人医疗科
职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市优抚对象等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医院优抚工作布置、督促、检查并催办落实。
联系电话:0736-7206563
(八)财务科
职责:负责全院资金的管理,负责全院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医院日常会计核算和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及“三公”经费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清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工资、津贴等的发放工作、五险一金的扣缴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88263
(九)设备科
职责:负责对全院的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进行采购、供应、管理以及维修维护工作,为医院的医疗活动开展提供最直接的设备保障;负责编制医疗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并负责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质控、维护、应用分析以及报废等全流程管理;负责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不良事件上报以及医疗设备风险及质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耗材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供给。
联系电话:0736-7288075
(十)后勤保卫科
职责: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平安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全院普法工作。
联系电话:0736-7176172
(十一)医保科
职责:负责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医保数据处理结算申报工作;负责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36-7176086
(十二)医疗后勤保障科
职责:负责医院物资管理、水电气及相应设备管理、环境管理、能源与节能管理、食堂管理、洗衣房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6-7779979
(十三)经管办
职责:负责本院经管核算、绩效分配方案管理;负责医院绩效考核联络工作;负责长期托管精神病患者社保等相关费用的资格认证、领取与住院等费用的结账销账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91291
(十四)质控办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反馈全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十五)护工部
职责:负责医院护工的招聘、体检、保险购买、合同签订、培训及考核、安全及护理质量检查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89819
(十六)药剂科
职责:负责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药品的调剂和药品采购供应及药品质量控制等药事管理工作,同时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上报工作,开展药物咨询服务,为患者和临床提供药物信息和合理用药指导,确保患者用药经济、安全、有效。
联系电话:0736-7288075
(十七)医技科
职责:负责给临床医疗科室提供诊疗依据,或配合治疗,直接或间接为门诊、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技术服务,同时也为全院的科研和教学提供服务。医疗检查设备先进,采用医技图文工作站对报告及档案实行电脑化管理,并与医院医疗网络接轨,同步上传报告。
联系电话:0736-7288016
(十八)门诊部
职责:负责门诊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确保门诊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负责门诊咨询、导医管理工作,落实门诊便民服务措施;负责接待和处理门诊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736-7779120
心理服务咨询热线:0736-7176922
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0736-7870909
(十九)儿童康复中心(一病室)
诊疗范围:孤独症、智力落后、发育迟缓儿童的康复医疗、教育等。所设课程包括个别化训练课、语言课、感觉运动课、音乐课、社交游戏课、精细艺术课等,训练形式包括个别教学、集体、小组及社区融合。
联系电话:0736-7281009
(二十)精神科
诊疗范围:重性精神障碍、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危重病。
联系电话:0736-7288115(二病室二楼)
0736-7288072(二病室三楼)
0736-7288276(三病室)
0736-7276130(四病室)
0736-7176719(五病室)
0736-7288065(六病室)
(二十一)睡眠医学科(七病室)
诊疗范围:失眠、嗜睡、发作性睡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睡眠节律紊乱等睡眠疾病,导致睡眠障碍的心理因素和精神疾病(如抑郁症、焦虑障碍、强迫症、应激障碍)等。
联系电话:0736-7702270
(二十二)心身医学科(八病室、儿少心理科)
诊疗范围:各种心理和躯体疾病,如焦虑症、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疑病症、社交障碍、躯体形式障碍、老年性痴呆、进食障碍、物质依赖、儿童多动症、抽动症等。
联系电话:0736-7276105
(二十三)老年医学科(九病室)
诊疗范围: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胃、十二指肠溃疡,脑梗塞,脑出血,脑中风后遗症,帕金森病,老年性痴呆等老年性多发病,常见病及部分疑难病。为内、外、神经科失能、失智老人,或年老、体衰、多病的老人及晚期癌症病人提供医疗、护理、慢性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
联系电话:0736-7217233(九楼)
0736-7280331(十楼)
(二十四)康复医学科(十病室)
诊疗范围:神经系统(脑卒中、颅脑外伤、脊髓损伤、周围神经病)、骨骼肌肉系统(骨折内固定术后、骨关节炎、手外伤、人工关节置换、截肢、颈椎病、肩关节周围炎、腰椎间盘突出症、软组织损伤)等病症的康复。包括开展康复评定、运动治疗、作业治疗、物理因子治疗、语言治疗、推拿针灸等多种康复治疗项目。
联系电话:0736-7280033
市殡葬事务中心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殡葬事务中心是在常德市机构改革之际,整合原殡葬管理处和殡葬服务中心,于2019年8月挂牌成立,经市编制委批准定为的市民政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有书记主任1名,党支部副书记1名,副主任4名,纪检1名,设有机构部门11个。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倡导文明殡葬新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2、负责推行“殡、葬、祭”服务行业标准、操作流程、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3、负责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的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寄存)、文明祭扫等殡葬系列服务工作。4、负责市城区五保、低保、优抚、“三无”人员等弱势群体惠民殡葬资金的发放工作。5、负责全市殡仪、火化、安葬、祭扫等系列殡葬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指导。6、负责组织全市殡葬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7、负责对全市殡葬行业服务业务指导、协调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领导职数与分工
姓名:
职务:书记、主任
职责: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魏登科
职务:副书记
职责:分管党务党建、政工人事、宣传、培训工作,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工作,工会、青少年工作、妇女工作。
姓名:肖广红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办公室、财务室、万金陵园、德山殡仪馆工作。
姓名:丁晓红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特殊遗体服务部、白鹤山殡仪馆工作。
姓名:李承望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基建项目部、接运保障部、业务拓展部工作。
姓名:徐世雄
职务:正科级纪检员
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协助殡葬执法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31324
(二)人事部
主要职责:负责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党务、群团、纪检监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财务部
主要职责:拟订中心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建项目部:
主要职责:负责单位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建设、维修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
(五)接运保障部
主要职责:负责跨地域的遗体接运保障;负责殡仪专车的专业维护和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六)宣传培训部
主要职责:组织宣传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政策,负责拟定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殡葬服务和殡葬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殡葬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七)业务拓展部
主要职责:负责与医疗卫生单位协调遗体处理事务;拟订业务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殡葬市场需求;协助殡葬执法工作。
(八)特殊遗体服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有毒、有害、无主、无名等特殊遗体专业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大规模、突发群体事件的遗体处置相关工作。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23225
(九)德山殡仪馆
主要职责:负责馆内相关殡葬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咨询服务电话;0736—7317333
十、白鹤山殡仪馆
主要职责:负责馆内相关殡葬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咨询服务电话:0736—7562555
十一、万金陵园
主要职责:负责园内相关殡葬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咨询服务电话:0736—7562758、0736-7562057
市社会福利院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收养、托养、康复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从事市城区“三无”对象和全市孤弃儿童的收养与安置工作。目前拥有床位400余张,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院落布局合理,各项服务功能及配套设施齐全,院内绿树成荫,花草鲜美,环境怡人。先后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园林式单位”“全省福利院(福利中心)管理服务先进单位”“湖南省敬老模范单位”湖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湖南省示范性福利机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领导职数与分工
姓名:符志勇
职务:党支部书记
分工工作:主持院全面工作。
姓名:才忠波
职务:党支部副书记、院长
分工工作:协助支部书记主持本院全面工作,主管本院业务工作,负责本院业务拓展和改革、孤弃儿童集中养育、社会托养扩规、整合对接社会福利资源、指导全院儿童福利工作,分管残疾人托管部、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姓名:黎英
职务:支委委员、副院长
分工工作:参与市民政局中心工作。
姓名:曾玲璘
职务:支委委员、副院长
分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党的建设、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应急管理、项目建设、文明创建、驻村帮扶、共青团、妇女、工会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室、财务部、后勤服务部。
姓名:张群
职务:支委委员、副院长
分工工作:负责服务对象养育水平的提质、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适龄儿童的教育和就学、服务对象的心理疏导、服务对象的养育安全、服务对象的就医治疗、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儿童服务部、老人服务部、医疗服务部。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上级精神落实、接待、宣传、综合治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6-2567289
(二)监察室
职责:负责全院党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精细化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6-2567282
(三)财务部
职责:负责收支预算、年终决算、账务管理、工资的发放及统筹办理“三金”工作。
联系电话:0736-2567283
(四)老人服务部
职责:安置“三无”孤寡老人,开展老年人日常生活护理和业余文体活动。
联系电话:0736-2567285
(五)残疾人托管部
职责:接受社会托养老人入住,主要负责照料肢体残疾、老年痴呆、智力残疾、生活不便的老年人,以托养、托管为主要形式。
联系电话:0736-2567338
(六)儿童服务部
职责:负责儿童的养、治、康、教工作。
联系电话:0736-2567280
(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社工部)
职责:协助落实孤弃儿童保障政策,代理儿童权益的相关事宜;负责接待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单位社会福利工作。
联系电话:0736-2612923
(八)后勤服务部
职责:负责保障全院物资供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全院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单位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36-2567287
(九)医疗服务部
职责:负责医疗诊治(门诊、巡诊、出诊、转诊)、健康保健、疾病预防、死因监测。
联系电话:0736-2567263
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位于武陵区光荣路188号,系全国二级救助管理机构,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全国优质服务品牌窗口单位、全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城市、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常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常德市人民政府满意机关等。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8个科室,现有正式在编人员28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市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救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领导职数与分工
姓名:卞德荣
职务: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职责: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潘琴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办公室、财务部、保障部;
姓名:蒋毅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未成年人保护部、社会工作部;
姓名:张献斌
职务:纪检员
职责:分管纪检、监察、综治、计生、法治工作;
姓名:高明英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救助服务部、护送返乡部、托养安置部。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工作;负责党务、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二)财务部。参与规范救助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健全内部控制流程;负责医疗救治和托养费用的核定与结算;负责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救助服务部。承担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求助接待、安检登记、生活服务、寻亲服务、离开服务等救助服务;承担受助人员个人档案整理工作;承担中心受助人员应急处置和救助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区县(市)救助经办业务工作;
(四)保障部。承担救助物资采购及保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救助区域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安全保障事务;负责为受助人员对接司法等部门,申请司法援助;承担中心后勤保障事务。
(五)托养安置部。承担受助人员突发急病初步诊断治疗、定点医院医疗救治的联系与对接工作;负责对托养人员提供安置服务;承担因突发疾病等原因经相关机构确认死亡的受助人员相关手续办理及善后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长期滞留人员做好落户安置工作。
(六)护送返乡部。承担与特殊困难受助人员家属或流入地(流出地)救助机构的联系和对接工作;负责统筹安排特殊困难受助人员的接送返回事务。
(七)社会工作部。参与拟订社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引进和培育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专业社工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系统社工人才培训。
(八)未成年人保护部。承担对市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重点未成年人救助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拟订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助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宣传、法律援助、教育矫治、就学就医、户口登记、打击犯罪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经办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