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0-03-15 15:04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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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系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政府网站和常德市民政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民政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电话:7223265、7220587。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9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改版了常德民政网站,开辟了政务公开系列专栏,设置了6块政务公开宣传栏。截止2009年底,常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被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始终把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作为建设“阳光民政”、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一是落实了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熊国建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李巨开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工作。局机关还建立了局领导联系点制度,由各班子成员按分工联系指导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了以机关政务信息公开为基本平台,以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为示范点,以全面推进村务公开为主攻点,以加强民政政策和行政执法的公开为切入点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了责任保障。局党组专题研究出台了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工作指标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并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落实了经费保障。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大力倾斜,坚持做到“三个优先”,即政务公开工作议题优先研究,存在的困难优先解决,经费优先安排,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们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网络公开平台建设。我们将网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对常德民政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整合了政务公开栏目体系,设置了标准的政务信息公开板块。全面公开了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规划、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目录。我们还对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项流程图、行政事业收费公示表、服务事项信息资料、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告等内容进行了网上公示,力求政务公开无遗漏、无盲区。针对我局六大项网上申报工作,我们组织相关科室对其工作流程、收费事项、申报程序进行了全面公开,并提供了相关表格和文件的下载。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加强信息采集力度,确保工作日每天对网站更新信息4条以上,做到网站信息第一时间采编、第一时间上报审核、第一时间网上公开发布。截止目前,网站动态信息总量达到了1000条以上,网站各类信息总量已达数千条,图片信息上百张,确保网上政务公开信息的全面、详细和准确。二是建立网上诉求快速处理工作运行机制。对于市民在常德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市民留言”及民政局网“局长信箱”上网上诉求和留言,我们做到快速调查处理,做到诉求有反馈、留言有回复,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发布,实现了民政与市民网上顺畅互动。 三是严格落实四费公开制度。我局定期将本单位的接待费、交通费、会议费以及公务出入境等费用进行了张榜公示,在机关院落设立了专用的公开栏,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增强了工作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四是严格监管民政资金公开。严格控制民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多种及时开展资金项目使用的公开发布。慈善捐助资金的信息公开采取多个媒体和信息平台进行了发布,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平台予以公布,增加了捐助信息的透明度。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持久、有效地展开,我局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政务公开责任制。在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时,将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与干部考核和奖惩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实效。二是政务公开内部督查制。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各科室和单位应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公开的依据是否符合上级政策,公开的形式是否规范,公开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三是政务公开“回音壁”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开通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了在正式公开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外,事后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查处。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给政务公开装上了“聚光灯”,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的短期行为和走过场,为政务公开工作朝着扎实有效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民政局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

  1、构建社会救助阳光带。我们以“构筑和完善社会保障阳光带”为指导,以建立社会救助透明公开示范点为核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基层入手积极构建社会救助阳光带,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每一位困难对象手中。一是抓张榜公示,保障了社区(村)居民的知情权。各社区居(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救助政策公示栏,将基本政策、申办程序、救助类别和保障标准等信息及时上榜予以公示,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二是抓民主评议,维护了社区(村)居民的参与权。各社区普遍建立了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居民代表和社区居(村)委会干部等13人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以民主评议小组为单位对社区(村委会)内公民的社会救助事务进行评议与表决,维护了公民的参与权。三是抓举报监督,强化了社区居居公民的监督权。社会救助部门在各社区居(村)委会的低保对象公示栏上都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了信访处理专干,接受社区(村委会)居民的举报和监督。此外,还出台了城市低保有奖举报监督制度,对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通过建立健全张榜公示、民主评议、举报监督等制度,维护了社会救助的公开公正。四是抓政策宣传,拓宽了广大市民的了解权。我们开定期在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常德晚报》上宣传低保、五保政策,宣传先进典型与推广工作经验,提高了群众对社会救助事务的认识和了解。5月—7月,在《常德日报》上开辟了“社会救助政策问与答”宣传专栏,全面系统的对城乡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了宣传介绍。《中国社会报》先后5期在头版头条位置大篇幅刊载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深度报道和推介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2、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今年,我局把深化村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项目,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扩大村务公开的覆盖面。全市各村普遍建立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村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栏的设置、公开基本程序、公开的形式时间、反馈意见处理。全市现有3350个村,其中90%以上的村均建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实行了以村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形式的村务公开实践活动,村务公开面达到了100%。石门县、桃源县还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探索推行村务网上公开,深受农村干部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欢迎。临澧县、澧县先后被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一是规范村务公开组织机构。各村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民代表,依法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专门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负责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二是规范村务公开主要内容。我们要求要如实公开政务公开事项,财务公开事项、事务公开事项以及其他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应当让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其他事项等。村务公开具体内容的确定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实际,统一规范,并把财务公开一直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三是规范村务公开栏的设置。要求各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和花钱较少、更换方便、经久耐用、便于观看的要求,在人口居住比较集中或人口流动量较大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域面积较大或人口较多的村,要多点设置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式样,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类制定村务公开栏建设标准,做到式样一致,大小合理。四是规范村务公开基本程序。我市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五是规范村务公开形式和时间。各村以村务公开栏为平台,定期更新内容,保证数字准确、内容真实、文字规范、栏面整洁,成为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六是规范村务公开反馈处理。群众对公布的内容若有疑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群众也可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委会询问,村委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县、乡党委政府要把规范村务公开推行村级民主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流于形式、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3、增强民政资金透明度。8月份“爱心改变命运”大型助学活动中,不仅公布了助学情况,同时对每一名受助对象和个人申报基本情况进行了全程公布,联合新闻媒体开展跟踪报道。在救灾资金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强化了政府管理、部门检查、信函(电话)抽样核查和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监管。各级民政部门保证各类救灾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到人,认真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的三级备案制度,坚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资金分配情况。5月5日至16日,市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2008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主要检查了2008年度民政资金项目,各类资金手续比较完备、账目清楚、拨付及时、内部监管制度比较健全,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符合规定程序,资金的使用发放基本做到了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能及时张榜公布。救灾款物分配后,市级在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县级除在广播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外,还要坚持救灾资金使用通报制度。应急资金下拨5日后通报一次,重建资金下拨10日后通报一次,生活救助资金下拨7日后通报一次。并且各县共聘请了138名县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为监督员,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的发放情况,有力的保证了救灾款物发放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民政局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3件(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转办)。

  已按其咨询和依申请内容要求“同意公开”,并全部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市民政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00次,其中政务公开办公室(含信访室)接待150次(当面咨询接待150次),咨询电话接听280次,网上咨询170次(含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留言和市民政局网站局长信箱)。常德民政网站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为3.5万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市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高标准角度看,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操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条例规范的内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民主决策事项、办事程序及需要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其他事项逐一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民政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对公开的事项进行分类,对于长期公开要坚持常年公示,对限时公开的要落实公开的时限,定期公开,对及时公开的内容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公开及时。

  2、加强队伍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电脑运用、网络知识等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民政业务知识以及信息处理技术,在局机关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公开程序,并根据工作需要,配足配强政务公开的专职人员。

  3、要推进网上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搞好信息公开,以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同时不断完善我局内部局域网,实行信息共享,便于相互了解政务信息。

  4、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规范形成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务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