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湖南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市本级及所辖区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为720.6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市本级及所辖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资金为1489.6万元,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为2036.11万元。市民政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因素分配、项目评审、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分配原则,重点支持老年人福利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项目。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07.6万元。养老机构建设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6.6万元,其中武陵区18.4万元,鼎城区28.2万元。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6万元,其中武陵区12万元,鼎城区12万元,西洞庭2万元。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养老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400万元。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300万元,用于我市康复医院为积极探索儿童青少年精神疾病、老年精神病管理模式,提升民生保障服务能力,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更好地融入社会,减轻家庭负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00万元,其中武陵区40万元,鼎城区40万元,经开区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通过康复服务,促进了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13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3万元,根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规定,补助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在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其中市阳光孤儿院6万元、武陵区4万元、经开区2万元、西湖管理区1万元。
三、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52.6万元。养老机构建设60万元,用于鼎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6.6万元,其中武陵区18.4万元,鼎城区28.2万元。支持老年助餐点建设150万元,其中武陵区80万元,鼎城区70万元。武陵区2023年度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奖励10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96万元,由市财政统筹用于市辖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包括市本级预算资金共拨付510.96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0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0万元,主要用于经开区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200万元。儿童福利设施建设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活动阵地改造项目。
(四)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817万元。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补助80万元,用于支持市辖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社工优势和专业特长,努力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其中市本级20万元、武陵区20万元、鼎城区40万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鼎城区德善陵园骨灰堂建设,200万元用于西湖管理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福彩公益金超收分成奖励437万元(用途见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
四、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省厅下达我市市本级及所辖区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2036.11万元,其中市本级928.44万元、武陵区628.05万元、鼎城区393.52万元、经开区62.96万元、西湖管理区8.8万元、西洞庭管理区14.34万元。市本级928.44万元加上超收分成奖励的437万元,统筹用于市本级养老服务建设、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等项目。目前已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693万元,其中市福利院420万元,市康复医院(第三社会福利院)273万元;市救助管理机构建设63万元;养老服务46.9万元,其中银发经济发展规划28.9万元,养老系列宣传、活动费18万元;未成年人心理帮扶13万元;开展移风易俗系列活动3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30万元,其中精神障碍康复人员专业培训10万元,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20万元;支持桃源县自然灾害补助50万元;困难群众走访慰问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