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建复〔2025〕11号B类
罗健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统筹统一区县养老服务标准”等方面
近年来,常德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制定养老服务规范。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出台《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优化服务供给、健全服务保障、加强服务监管等,促进养老服务普惠升级。发布《常德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形成以老年人生活区为核心的养老服务圈;编制《常德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机构212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覆盖率达90%。通过建设养老助餐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进行适老化改造等,基本形成城市“十五分钟服务圈”。同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要求。出台《常德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住宅建筑计容总面积的3‰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自实施以来,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现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已配建养老服务用房4281.04平方米。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常德市出台《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助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督促县市区落实养老机构房租、税费、水电气等优惠减免政策,推动社会保险、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常德市本级养老服务业扶持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市本级居家和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家庭床位建设和连锁运营等给予资金补贴,对优质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通过政策扶持推动全市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实现倍增。
三是促进机构提质升级。每两年对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设施设备改造更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近年来,绝大部分养老机构都在不同程度的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硬件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关于“加强养老管理护理培训力度,储备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等方面
一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从业人员的培养,近三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并享受补贴对象达7000人,通过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知识培训、护理员职业等级培训、护理专业知识及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各类培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理论和技能培训。
二是增加养老人才储备。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常德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政策保障,狠抓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职业院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接职业(技工)院校开设了养老护理专业。继续加大“常德护工”培训品牌培养,将“养老护理员”职业(工种)纳入了常德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项目,定期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推动职业院校与本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更为广泛和紧密的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实习基地,鼓励院校专业课教师到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践锻炼,增强行业经验,提升专业技能,不断提高院校养老人才培养质量,为养老服务行业长期稳定发展夯实人员保障。
三是落实养老岗位补贴。严格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本级养老服务业扶持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资格职业技能证书,并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分别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给予20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800元/月补贴。2023年6月,常德市政府办出台《常德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明确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发放养老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补贴、养老服务岗位补贴等,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待遇水平。明确要坚持均等普惠、刚需为先、量力而行、系统协同基本原则,加快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养老服务队伍,助推全市养老服务向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养老行业监管力度”等方面
常德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各部门对养老行业的联合监管。成立《常德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常德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细则》,形成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定期归集信息、定期研判会商、定期调度工作、定期发布信息、定期考评总结的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机构主责、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形成权责明确、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区县市民政局开展关于各类扶持补贴资金的自清自查,防止出现挪用、侵占等问题。
四、关于“县市区养老院人财物由民政局统筹管理”等方面
目前,县市区民政局对公办养老机构的人财物等方面实行统筹管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20号)文件指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湘政办发〔2024〕41号)文件指出,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实施乡镇敬老院由“乡建乡管”转变为“县建县管”,县级民政部门统筹推进乡镇敬老院“关停并转”工作。我市正在加快推进“乡建县管”工作。
五、关于“尝试多种养老模式”等方面
通过探索“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养老机构+上门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针对农村养老供给普遍呈现出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现状,以幸福屋场和互助幸福屋为主要设施场所,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提供就餐、休闲娱乐等服务,倡导“老人自带一点、社会支持一点、政府补助一点”。乡镇党委政府鼓励发挥乡村“五老”作用,该模式在常德农村普遍推广。同时,针对偏远山区地域广阔、人居分散、交通不便等特点,利用线上平台支撑,线下建立服务网点,用护工“驻家”模式就地招聘服务人员常年陪伴在老人身边,既降低服务成本,又让老人和家属安心。
目前,我市正在推进银发经济发展。一是打造经开区康养产业集聚区。依托经开区的制造业基础,围绕银龄群体“衣食住行”的生活场景,逐步形成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银发经济产业园”。二是打造柳叶湖康养产业先导区。发挥柳叶湖的医养康养资源和环境区位优势,打造临湖马拉松赛事系列。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康养的深度融合,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品牌建设。三是编制《常德市银发经济发展规划(2025-2029年)》。通过统一规划布局生态环境、中医药、富硒农产品等优势资源,全方位促进我市康养产业发展,改善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关于“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等方面
在《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充分考虑了长护险的相关内容,为长护险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度,积极申报长护险试点,并安排医保、财政、卫健、民政等部门专题研究。2024年10月,市政府向省医保局提交《关于申报第一批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函》,申请我市第一批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4年11月,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专门赴湘潭、上饶、南通、杭州等试点城市学习长期护理保险先进经验,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相关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长期护理保险框架和配套政策体系由省医保部门统一制定。目前省医保局正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待相关政策体系明确后,我市将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长护险制度,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市民政局一直保持与第三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的沟通对接,为医院转型升级提供指导帮助。为了确保长护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民政部门会加强对相关服务机构的监管遴选,包括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服务过程的监督、服务质量的评估等方面。确保长护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加快推动长护险落地,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3日
签 发 人:杨文惠 联 系 人:尹 铖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72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