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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回复

2024-06-03 16:10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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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建复〔2024〕14号A类


 

尊敬的周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县级骨灰堂、社区骨灰堂等农村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共70个殡葬机构,其中12家殡仪馆,9家经营性公墓,3个城市公益性公墓,8个县级骨灰堂、3个社区骨灰堂,3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有效推进。其中石门县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7处、社区公益性骨灰堂4处、经营性公墓1处。

在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进行了科学规划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湘民发〔2023〕30号)文件精神,规划科学、选址严谨。首先,乡镇政府按照乡村振兴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初步规划。其次,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后,由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调整并确定规划选址。再次,可行性报告上报发改部门立项,经自然资源、规划、环保、林业、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同时,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了2022年-2035年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做到了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有章可循。

二、规范了建设标准

目前我市新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严格遵守《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湘民发〔2023〕30号)规定,采取深埋不留坟头,墓碑小型化、艺术化、平卧化或者不立碑等方式。明确规定立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单人遗体的墓穴,占地面积均未超过4平方米;安葬两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均未超过1平方米。在2017年以前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中那些超面积的超规格的,在近几年的殡葬突出问题整治中,我们也积极采取深埋、拆除硬化物、绿化覆盖等方式整治,效果明显。

收费运营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断完善运营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管理,并聘请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墓地日常维护管理。投入使用后,按照公益性的原则,免收或收取少量管理费用。

三、强化了资金筹集和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

当前,我市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由乡镇管理,县发改部门立项,国土、规划、环保、林业、民政等各职能部门审批,民政部门进行行业监管。省民政厅对达到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资金扶持。当前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采取是“三个一”的方法:乡镇(村里)出一点,县级政府支持一点,找省民政厅要一点。

2020年,《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民发〔2020〕6号)出台,各区县市按《通知》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存放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减免,减免费用均大于等于1260元/人;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及土葬对象自愿火化的等特殊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在1260元/人基础上,再加送一个普通骨灰盒和纸棺;对自愿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1200元/人的奖励。2023年全市殡葬减免5543人次424万元,生态安葬奖励197人31万元。在创造惠民殡葬硬件条件上,市殡葬事务中心和各区县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根据现有条件分别积极开辟了壁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区,并将建设情况和生态安葬率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和公墓的年检指标。

四、加强了移风易俗

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发挥微信、短视频、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绿色的殡葬新风尚,重点宣传“三沿六区”坟墓整治等突出问题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殡葬宣传“进机关、进厂矿、进小区、进医院”和“平安清明文明祭祀”及殡仪馆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各殡葬场所禁炮、禁纸质花圈、禁止道士、禁止丧乐扰民,组织各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了租用花圈、网络祭祀、音乐祭祀、代客祭扫、鲜花祭祀等新型祭祀方式,将绿色殡葬、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摈弃陈旧的殡葬习俗。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实行遗体火葬、骨灰集中安葬、节俭办丧,引领群众参与绿色殡葬改革工作。

在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场所开展重点移风易俗宣传、“鲜花换纸钱”活动,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均禁止燃放鞭炮,并积极倡导鲜花取代传统香蜡、塑料挂山器。全市1503个村和760社区均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将婚丧嫁娶基本标准等新风写进了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强化宣传,推进移风易俗渐入人心。近年来,常德市持续强化移风易俗工作宣传,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时间节点,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发挥微信、网络等新兴媒体作用,结合各地乡村振兴建设,对绿色殡葬、移风易俗等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作用,引导群众摈弃陈旧的婚丧习俗,特别是厚养薄葬的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对老人生前孝顺、身后事简单操办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红白喜事的铺张浪费现象,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2.强化引领,推进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绝大部分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原则,成为社会中一张“流动的宣传车”,他们采取了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身边群众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一是以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传播好、解读好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精神,让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移风易俗的决心和要求,理解政策善意、领会政策精髓;二是以讲故事的方式,结合其他地区移风易俗的先进做法,向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带来的种种好处,分析人情债带来的负担和危害,教育群众自觉摒弃旧习俗,树立新风尚;三是现身说法,同群众交流自己对移风易俗的认识和体会,引导人们先从认知上认同,再转化为自觉行动。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栏、评议公示栏、警示牌等宣传手段,在社区上下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促进群众思想“转弯”,让移风易俗工作在群众思想中扎根发芽。

3.强化投入,加快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近几年我市争取省级资金近千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石门县新建了4处街道(社区)公益性骨灰堂,占地极少,满足了周边居民的殡葬需求。临澧县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全省试点,争取省级资金倾斜投入,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效大。今后,全市民政部门将积极抓住国家、省有关政策,加大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也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投入,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措施、夯实基础,以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常德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签 发 人:杨文惠              联 系 人:高  灏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5886632516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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