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措施、规范,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区县(市)、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市州边界的勘界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市)行政区划工作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统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区县(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民政局内设科室24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制科、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促进(志愿者管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老区办、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社区办、慈善办、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信息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武装培训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市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民政局归口管理使用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大病医疗慈善资金、高龄补贴、孤儿生活费补贴、破产企业遗孀等生活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原常纺精简退职人员、殡葬专项经费、临时救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市民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497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8.95万元(经费拨款7708.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100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89.86万元,下降5.01%,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124.8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相应的收入预算减少;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服务质量提升,托养人员增加,托养收入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减少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殡葬事务中心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封闭殡仪馆和陵园、单位整体收入不及预期,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考虑到不确定性,减少了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497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77万元,项目支出9860.1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97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89.86万元,下降5.0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28.7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基础绩效奖、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增加;公用经费减少86.4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032.16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大病医疗慈善资金、孤儿生活费补贴、殡葬事务支出等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78.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2.36万元,占97.00%;住房保障支出236.59万元,占3.00%。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69.54万元,下降0.8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68.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基础绩效奖、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化,相应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38.2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大病医疗慈善资金、孤儿生活费补贴等支出减少。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1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9.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29.9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59.7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749.9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经费、三无老人及孤儿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托养经费、受助对象临时救助、殡葬事务定额补助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3709.78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慈善资金、孤儿生活费补贴、高龄补贴、殡葬专项经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破产企业遗孀等生活费、原常纺精简退职人员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民政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运行经费预算529.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42万元,增长0.08%。其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化,相应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2.99万元,下降30.56%。其减少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会议费预算7.8万元,拟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会,全市民政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市民政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全市救助工作会议等,人数约800人次,主要包含工作布置、重点工作推进、救助相关业务等内容;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业务培训、消防安全人员岗位培训等,人数约600人次,主要内容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理论和实际操作,消防操作职能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83.8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2406.4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45.8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31.5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市民政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台,其中:公务车辆3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17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97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77万元,项目支出9860.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