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民政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回复

2022-05-27 14:55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民建复〔2022〕  7号C类

此回复件公开

邹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及资金支持,开发专业岗位

2020年5月,湖南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0〕15号),就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在具有公益服务、社会福利职能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及城乡社区中,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一是在具有公益服务、社会福利职能及相关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根据工作需要,在现有专业技术岗们总量下,采取整合、调整等方式,增加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服务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戒毒康复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应急救援服务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应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二是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街道(乡镇)综治中心、社区综治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群团组织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灾害救援组织等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支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能力。引导和鼓励慈善组织、民办养老机构以及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结合自身需求与特点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三是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湘民发〔2021〕26号)精神,支持鼓励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承接机构围绕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拓展与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联合开展的社工专业服务,链接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通过实施慈善社工项目公益创投、举办慈善展会、设立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等形式,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基层社工站项目实施。

二、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构

一是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常德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常组发〔2020〕5号),为城市社区工作者设置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个岗位,各岗位按照岗位设置、社区服务年限、受教育程度、职业水平等相关因素设十八个等级,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薪酬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社区引才留才的吸引力。

二是协助武陵区社区办修订《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对社区工作者的流动和待遇提高,制定了政策依据。

三是将武陵、鼎城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推荐申报建立了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专家联系点。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政+社会工作”品牌项目。继续实施“牵手计划”,请深圳社工机构与市县社工机构建立督导培养机制,提升我市社工机构及社工人才能力。在每个县市区打造五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2022年比例不低于 20%,每个县市区不少于 1 个。打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的村居,2022 年比例不低于20%。目前,武陵区各社区社工室建设实行全覆盖。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网格员、调解员等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每年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考前培训,省市县民政部门组织多次一线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

四是鼓励社区服务类企业或社会组织等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见习,引导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联络员和网格员队伍,加强了城乡社区服务人才建设。

    三、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激励政策。

一是《关于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住房保障的意见(试行)》(常人才发〔2019〕1号)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进入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内工作的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博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批同意,由单位通过租赁(租金标准:博士2000元/人·月以内、硕士1500元/人·月以内)等方式为其提供为期3年的保障住房。博士研究生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区没有自有住房,在我市工作满3年、续签聘用合同,且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我市城区新购住房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二是《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9〕2号)规定:大力引进产业精英人才、高学历人才、高级职称人才、高技能人才、职业经理人,大力支持人才载体建设,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人才服务建设。对引进的各类人才给予相应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就学、本人就医和住房等问题。相关部门出台了9个配套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标准,并在全市设立了9个“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中办理、专员服务、全程跟踪”的人才服务模式。全面启动人才大数据平台建设,将人才数据采集、人才政策兑现等工作由线下搬到线上,实现人才数据分析“一键生成”、人才服务“一网通办”。

三是将社会工作师纳入职称管理体系。经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的人员,人社部门认可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纳入职称管理体系。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后可按相应等级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四是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印发常德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指导标准的通知》(常民发〔2018〕34号)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确定薪酬待遇。社区、村(居)委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其薪酬待遇按相关政策由当地区县市人民政府予以执行,并给予适当职称补助,补助标准为:高级社工师200-300元/月、中级社工师120-200元/月、初级社工师80-150元/月。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在社会组织聘用议定薪酬待遇基础上,由社会组织注册地区县市政府另行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高级社工师500-1000元/月、中级社工师300-600元/月、初级社工师200-400元/月、社工师督导500-1000元/月。

 

 

常德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

 

签 发 人:杨文惠              联 系 人:白井成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5080605522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