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建复〔2022〕2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尊敬的罗鉴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全市重点区域散乱坟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及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也是我们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认真研究,回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殡葬工作概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利用各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二是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新模式。全市正在大力修建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安葬设施,并将建设情况和生态安葬率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即江河葬、花葬、树葬等不单独占地的安葬形式)给予1200元/人的奖励政策且标准逐年提高。2017年11月在万金陵园人文纪念苑启动的全市首届节地生态集体安葬仪式,将我市的生态安葬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起点。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我市节地生态安葬率均达到了40%以上。三是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2020年、2021年先后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行动”、“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殡葬价格秩序及公益性安葬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上报民政部的26处大墓豪华墓已全部整治到位。督促鼎城区、桃源县等地依法关停了市城区周边的70余处违法迁坟安置点,禁止再葬新坟。四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7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按照省厅要求,以镇(村)为单位修建农村公益性墓地,村民死亡后集中安葬,从源头上解决散埋乱葬问题。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石门南北镇、秀坪园艺场和东山峰管理区、安乡三岔河镇和大鲸港镇、澧县小渡口镇和澧南镇、桃源县陬市镇等农村公益性公墓。
虽然我市在殡葬改革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观念难以转变。长期以来,厚葬文化和入土为安等传统思想观念在广大群众中根深蒂固,对殡葬改革抵触情绪较大,不愿接受遗体火葬。二是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认识还不够高,在推动当地殡葬改革上重视还不够,力度有所欠缺。三是殡葬法规刚性不足。对殡葬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强制处罚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殡葬改革的推进和发展。
二、下阶段我市殡葬工作计划
1.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我们将持续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生态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和文化形式,大力培育和保护群众中蕴藏的主动实行殡葬改革的愿望和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殡葬新理念的知晓度,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绿色的殡葬新风尚。
2.加速推进火化区扩面。分阶段分地域推进各县市区火化区扩面。第一阶段积极引导、推动条件成熟的殡葬改革示范县(津市市、临澧县)率先推行全域火化,平原地貌的县市区第二阶段推行全域火化,丘陵、山区地貌的县市区第三阶段推行全域火化。
3.进一步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已纳入省、市民政部门绩效评估,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督导各县市区按照时间节点,按质按量加快殡仪馆、骨灰堂、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农村公益性公墓、火化炉改造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全市殡葬设施硬件条件与服务水平。
4.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行格位葬、树葬、草坪葬、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的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督导各县市区出台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并将生态安葬落到实处,争取到2025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100%。
5.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宣传殡葬改革,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制止身边违规殡葬行为。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把殡葬改革政策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之中,统一规范本区域内丧葬礼仪形式和项目。
6.加强殡葬改革课题调研。2021年我们进行了规范项目建设迁坟工作的调研,今年、我们将对全市重点区域的散乱坟头整治再进行一次调研,力争出台一些重点区域散乱坟头治理的新举措。
殡葬事业关乎千家万户、关乎百姓福祉,是国之大计、民之根本。殡葬改革工作任重道远。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以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宗旨,以推动殡葬设施建设为基础,以绿色生态、节约资源、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为抓手,不断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常德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
签 发 人:杨文惠 联 系 人:高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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