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监督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规划与建设工作。
(四)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执行殡葬法规的情况。
(五)负责市城区殡葬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指导区县(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委编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殡葬事务科、市殡葬执法监察大队。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所属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本级。
根据常编发〔2019〕1号和常编发〔2019〕75号文件通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民政局,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成建制撤销,其人员转隶手续2020年5月完成,故2020年预决算单位名称仍为市殡葬事业管理处,2021年1月原市殡葬事业管理处资产全部划转至市民政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le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200.88万元、134.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69.30万元,减少64.7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人员转隶,殡葬专项经费列在市民政局,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的收入均减少。支出减少360.23万元,减少72.87%,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减少、无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127.09万元、134.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64.01万元,减少74.12%,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人员转隶,殡葬专项经费列在市民政局,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的收入均减少。支出减少360.23万元,减少72.87%,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减少、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0.23万元,减少72.8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人员转隶,基本支出减少、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4万元,占94.80%;住房保障(类)支出6.97万元,占5.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功能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将其列入到其他的功能分类项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6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人员转隶,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6.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2.6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2020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1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此项经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此项经费支出;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系机构改革撤销单位,经与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确认,不需开展绩效评价。本单位按照机构改革的各项规定,做好了单位撤销后人员转隶、资产划转的各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由于本单位系机构改革撤销单位,不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常编发〔2019〕1号和常编发〔2019〕75号文件通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民政局,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成建制撤销,其人员转隶手续2020年5月完成,故2020年预决算单位名称仍为市殡葬事业管理处,2021年1月原市殡葬事业管理处资产全部划转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