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措施、规范,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区县(市)、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市州边界的勘界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市)行政区划工作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统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区县(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委编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24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制科、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促进(志愿者管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老区办、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社区办、慈善办、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信息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武装培训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民政局本级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殡葬事业管理处。
根据常编发〔2019〕1号和常编发〔2019〕75号文件通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民政局,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成建制撤销,其人员转隶手续2020年5月完成,故2020年预决算单位名称仍为市殡葬事业管理处,2021年1月原市殡葬事业管理处资产全部划转至市民政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le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8111.24、6500.7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182.01万元,减少21.20%,主要是因为:(1)机构改革后,部分资金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总收入减少;(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支出减少1928.82万元,减少22.88%,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部分资金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及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相应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24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4.32万元,占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0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0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7.37万元,占62.11%;项目支出2463.34万元,占37.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6244.32万元、6497.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397.99万元,减少18.2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机构改革后,部分资金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及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减少1742.44万元,减少21.1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部分资金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及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相应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5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3.49万元,减少18.1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后,部分资金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及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相应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56.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0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3.04万元,占94.99%;卫生健康(类)支出78.35万元,占1.2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39万元,占3.06%;其他(类)支出18万元,占0.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34.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5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资金系财政追加的信访工作人员补贴,编制部门预算时无该项目。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系财政追加的社会组织党建启动经费、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及专职党建指导员绩效考核奖励,编制部门预算时无该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6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提标以及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增发部分提标、工资调标、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增加,补发事业单位人员2019年10月—12月车补支出,增加局办公楼屋面维修及消防设施改造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使用的是上年结转资金,当年部门预算时无该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4.20万元,支出决算为84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民政民生服务综合应用平台专项资金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78.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提标、养老金调标以及增加医疗补助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2.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提标、养老金调标、增加医疗补助,以及市社会福利院、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编制部门预算时功能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将“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列入到其他的功能分类项中。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06万元,支出决算为8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计算方式略有差异。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市民政局2人、市社会福利院1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厅下拨市级儿童福利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42.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33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单位撤销,支出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1115.43万元,支出决算为96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非税收入(托管服务)、捐赠收入减收,相关支出相应减少,以及编制部门预算时功能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将其他功能分类科目列入到“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中。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预算城市低保配套及救助资金财政通过指标文形式直接下达至市辖区。支出决算数150.95万元系:财政追加市城区低保特殊困难家庭救助资金50万元、上级补助市社会福利院专项资金支出100.95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1.59万元,支出决算为98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级补助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流浪乞讨人员资金以及上年结转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流浪精神障碍人员医疗救治康复服务项目和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社会保护服务项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83.12万元,支出决算为7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原常纺精简退职人员补助资金14.65万元,财政通过指标文形式直接下达给市辖区民政局使用以及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优秀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以及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系上级补助市社会福利院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使用的是上年结转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编制部门预算时功能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将“住房公积金(项)”列入到其他的功能分类项中。
21.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留(款)年初预留(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资金系财政追加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购救助专用车1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2.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9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9万元,完成预算的44.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相比减少5.50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5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预算的25.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以及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相应的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3.21万元,减少59.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以及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相应的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36.25万元,完成预算的7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15.40万元,增长73.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新购一台救助专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4万元,占19.7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25万元,占80.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0个、来宾792人次,主要是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调研、外市交流考察、下级单位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6万元,二级机构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9万元,主要是公务车加油、ETC、车辆保险及维修支出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8.78万元;支出44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1.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2.53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4.29万元,增长65.88%。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运行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财政追加民政局办公楼屋面维修及消防设施改造等支出、优秀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追加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救助专用车购置款及新入职3人的人员类档经费以及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开支会议费8.28万元,参会人数1290人,经费预算8.45万元,均为三类会议,用于召开: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2020年社会救助体系领导小组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推进会,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会议,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调度会,“常怀线”边界联检工作会议,全市民政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调度会议,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议等各类工作性会议14次。
开支培训费86.70万元,培训人数810人,用于开展: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两期、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一期,内容为职德培训、政策培训、照料培训、护理培训、应急培训、安全培训、实操训练。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班一期,内容为政策解读、业务职责及方法、相关专业知识、政府购买儿童类社工服务及步骤。全市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班一期,内容为针对初、中级社工师的考试科目《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进行讲解和应试培训。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参加心理健康培训一期,内容为《领导力提升——保持健康心态的六项修炼》专场学习。市社会福利院参加消防培训一期,内容为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
举办常德市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预算19.09万元,实际开支16.52万元,主要用于场地租赁、大赛现场物资准备、现场直播宣传服务、宣传片制作、优秀社会组织项目扶持资金等。无节庆、晚会、论坛活动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8.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2辆、救助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18号)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自评结果为“优”。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见第五部分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18号)要求,对常德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形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有数据均为民政局本级,不含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民政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财务独立核算的正处级行政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24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制科、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促进(志愿者管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老区办、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社区办、慈善办、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信息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武装培训中心;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市民政局机关共有编制86个,2020年实有人数128人,其中在职人员78人,离退休人员50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措施、规范,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区县(市)、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市州边界的勘界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市)行政区划工作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统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区县(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常德市民政局决算年度总收入331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1.43万元。2020年度决算总支出355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7.89万元;资本性支出394.2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45.18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个别项目未完成及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年末到账。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常德市民政局部门预算收入4221.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221.34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422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8.65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9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0.16万元),项目支出2698.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经费审核。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4.64万元,比上年减少9.92万元,降低40.4%,其中:公务接待费5.83万元,较上年减少8.55万元,降低59.5%;公车运行维护费8.81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降低13.4%;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五位一体”为指导,以民生民本为主业,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坚持“更高、更严、更快、更优”的原则,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创新出彩。
(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建设更加完善的救助保障体系。坚持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实现全覆盖。精准对接兜底扶贫政策,完善“三社”力量扶贫帮扶机制,扩大慈善参与扶贫的范围,推动“互联网公益”发展,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2.推动更加开放的养老事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启动老年人福利机构和敬老院三年提质改造行动。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康养产业项目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范化及人才培训力度。编制“十四五”养老专项规划和修订完善常政发〔2015〕3号文件,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大风险排查力度。
3.创新更加全面的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规范村规民约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基层政权治理创新、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全国、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由基层政府主导、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政权基础。完善集社区党务、村(居)务、事务办理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抓好村(居)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其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更加积极的社会组织育管。大力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积极培训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提升为民服务品质提供行业支撑。推动政策创制,落实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和抽查检查办法,认真组织好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5.实现更加惠民的殡葬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切实把殡葬乱象整治到位,有效提升集中办丧率、集中安葬率,力争强制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100%。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乡镇集中治丧场所的扶持力度,推进公益性公墓、集中治丧场所示范点建设工程和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实现惠民殡葬四项基本费用减免全面覆盖。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常德市民政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任组长,财务科科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日常事务工作。
在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过程中,采取座谈、现场核实等方式,听取有关情况,检查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完成绩效目标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0年,常德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常德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市民政局得分96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为民解困,救助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慈善捐助等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全年,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近117万户次、17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51911.626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504万元,救助4.7万人次;累计发放残疾人“两补”总人数152.8万人次,发放资金近1.1亿元。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差额精准救助。牵头制定的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纳入地方标准,形成行业标杆。
2.为民所想,养老服务获得空前发展。围绕贯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对《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常德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在老旧小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20多个,试水“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武陵区启动中央厨房配餐中心“长者食堂”建设。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成功引进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市二福利院、安乡福利院签约,实现公建民营,鼎城区、桃源县、津市市、澧县、石门县等地也积极与本地或外地品牌机构合作,实行专业化管理运营;建成老年人助餐、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为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12个,打造指尖上的智慧五星服务。
3.齐抓共管,社会治理开创全新局面。全市2262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认真组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订、评选和奖励活动,全面加强“两约”法制审核,基本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纵深推进。全面完成全市196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成功主办第2届全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全省第一;“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人数居全省前三;打造“民政+社会工作”品牌项目,投入22万元与深圳社工学院签订了《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支持项目》协议。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持续开展“三禁止、两规范、一打击”殡葬秩序整治行动;不断深化推进殡葬改革和惠民殡葬,全市实现惠民殡葬四项基本费用全免;鲜花祭扫、网上祭扫、集体代祭祀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推广;建立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联动救助管理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平稳上市“福彩快乐8”游戏,成功打赢了疫情防控战,安全有序关停了视频票,全市全年福彩发行2.97亿元,为中央和地方筹集公益金0.92亿元。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保护传统地名文化,平安边界建设取得新成效。
4.奋发作为,项目建设迈上崭新台阶。去年,全市共争取中央、省资金11.02亿元,其中项目资金3.08亿元;争取国家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112亿元,增长近20%;实现康养产业产值100.965亿元。新建7家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桃源桃花缘国际康养中心正式运营,德山殡仪馆一期工程基本完成,市康复医院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和安乡县医养中心、县福利院,德善陵园殡仪馆项目主体建设已完工,武陵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展顺利,更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革命老区振兴规划项目库。
5.勠力同心,自身建设持续有效提升。系统编制《常德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1个总规划和《常德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常德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个子规划;成功推荐桃源、澧县为“五化”民政建设综合县市区;以智慧化建设为纽带,开展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确定了47项行政权力和15项公共服务事项;开发了“常德民政”微信公众号、“常德民政”微信小程序、民政民生服务综合应用平台等网络平台;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信访维稳责任,强化“四不两直”督查,推动全市民政系统真抓实干、奋勇争先。
七、有关建议
1.强化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一是增加财政预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更高要求,因疫情、物价上涨、结构性失业等影响,困难群众致贫返贫风险加大,在现有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临时救助资金的预算额度,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同时,按照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2%安排社会救助工作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经费。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
2.加大民政项目建设力度。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带来的养老工作责任愈加重大,一些地方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乡镇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设施普遍陈旧,功能不够完善;公益性公墓建设总体成效不够明显,在规划上还不够科学。建立健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力争建成功能齐全、设施一流、覆盖城乡的民政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