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建复〔2021〕7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尊敬的沈海兰代表:
您的《关于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建议》议案已收悉,经商市财政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情况
1.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常德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让老人在家门口幸福养老。鉴于此,自2017年以来,常德市加速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积极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模式,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先后涌现出新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武陵区完美社区老年照料中心等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特色服务机构,探索建立了城市宜老自助屋、城乡医养健康屋、农村互助幸福屋等“三屋”,完善了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适老设施、住宅小区配备养老服务设施。今年元月份,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1〕4号),要求“到2022年底前,我市各街道需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0%以上的社区需建设兼具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护等服务的日间照料机构”,全市覆盖街道(乡镇)、社区(村)、住宅小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正在逐步完善。
2.服务模式不断创新。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政府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各地着力发展社区养老、出台一系列相关措施,积极探索各种模式,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一是探索“9073”养老模式,即90%由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由机构代为照顾养老。二是探索“物业+养老”、“家政+养老”、智慧养老等服务模式,涌现了如泓鑫·城市花园小区物业、德景园小区物业、德养颐康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为小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获得了小区老年人的认可。三是推动邻里互助养老,引导支持老年协会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服务活动,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四是支持街道(乡镇)社工站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向家庭延伸,为老年人开展“一对一”“点对点”上门服务。以常德市恒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例,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重点为高龄、失能、半失能、独居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上门、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效果较好。
3.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覆盖面日益扩大。近年来,我们利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契机,大力孵化培育和引进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奖励补助的方式,为老人提供居家和上门服务。重点培育了如湖南珈珍养老服务公司、武陵区完美社区服务中心、瑞华居家养老云平台、康福莱养老公司、常德百联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常德市夕阳红养老院、常德市家政行业协会、常德市互助养老义工联合会、石门县康乐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覆盖面日益扩大,社会贡献不断增长,展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4.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三五”期间,举办全市养老培训班30余次,培训为老服务人员近万人,目前取得国家资格证的养老护理员达1300多人,持证上岗率达100%。每个区县市确立1家养老机构作为实训基地。全市党建联络员、社区网格员全部进行了养老知识培训,实现了全覆盖。目前,我市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和5所中职学校先后开设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专业在校生人数近6000人。
5.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加速发展。我市是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被纳入到了“智慧常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先后建立了“1314”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365综合治理平台。目前全市共建成为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12个,如武陵区、石门县、鼎城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瑞华居家智慧养老云平台、常德市嘉乐园寿星公寓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白+黑”24小时服务模式孕育而生。2020年,养老服务依托常德市民政民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成功登陆“我的常德APP”,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养老服务,老年人将获得更多便利。
6.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为支持和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2015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常德市养老服务业扶持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常民发〔2015〕21号),已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补贴纳入养老服务业扶持补贴资金范围,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补贴范围、对象及申报程序,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从惠民专项资金中解决。从2015年起,市、区两级财政给每个城市社区每年安排社区惠民项目资金1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8万元。2017年,我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试点资金4093万元,2018-2019年,我们认真做好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将中央试点资金全部拨付到区县(市),按计划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2021年,我市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1〕4号)文件,明确了建立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贴制度,对在市本级所辖范围,新建、改建、租赁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经市区民政部门验收、符合标准的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适当给予运营补贴。2021年,市本级安排了750万元社会养老服务奖补资金,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贴。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1.大力培育、扶持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达2837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常德市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养老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力度,进一步加大社工的培训力度,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强大的服务力量支撑。
2.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力度,强化项目监督。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养老各项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养老服务和产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强化项目监督。我们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资质审查、跟踪调查、绩效评估,强化项目监督评估。
3.推动资源高效整合利用。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卫健委、老龄办、养老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关爱老人活动,不断满足老龄人口居家和社区养老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二是整合“多员”力量,提供为老服务。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今后我们将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加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社区网格员、党员、热心居民、社工、志愿者等“多员”力量组建成为老志愿服务队,积极引导支持老年协会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服务活动,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帮扶。通过发挥社工的专业指导作用,提倡邻里互助,形成低龄老人志愿者与高龄老人的“1+1”结对服务模式,实现低龄老人“老”有所为、高龄老人“老”有所养。
4.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全市现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下一步,我们拟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办法,引进第三方开发建设智慧服务软件平台,让居家养老人员或其监护人,能够享受到更便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积极实施百千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立市、县和养老机构三级养老服务培训和实训体系。推进职业学校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强人才培训力度。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在就业引导和政策上,加大养老服务中高端专业人才的培育引进,积极落实各类补贴政策,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营造留人用人的良好氛围,改善养老行业人才短缺的现状。到2025年底,全市将拥有100家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1000名中高端养老服务人才,10000名初级养老护理人员。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与关爱!
常德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8日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陈立初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72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