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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回复

2016-05-31 16:57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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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罗明顺等10名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几项相关情况介绍

1、我市高龄老人基本情况。截止2014年底,我市80岁-90岁(不含)老年人14.59万(其中,女性9.56万、农村老年人10.94万,低保对象约15000人)、90岁-100岁(不含)老年人1.24万(其中,女性1.1万、农村老年人0.91万)、百岁以上老年人134人,总计15.84万高龄老年人。

2、我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情况。2012年之前,我市只对百岁老年人进行生活补贴,执行每月补贴200元标准(省里补贴100元,市里补贴50元、县里补贴50元)。2012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加强老年医疗运动保健工作的通知》(常办[2012]7号),对80至90岁以内的低保家庭老人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90至100岁以内老年人每人每月100补贴、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从2012年开始,我市每年有2.3万左右高龄老人享受到生活补贴,每年财政补贴支出约2200万元。

3、全省各市州高龄补贴情况。2014年,全省有13个市州110个县市区提高了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其中:攸县、湘乡市、东安县达到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标准;长沙县、天元区、韶山市达到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标准;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达到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全省103个县市区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其中:长沙、湘潭、常德、张家界等地90至100岁以内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长沙、湘潭、常德、郴州等地80至90岁以内每人每月补贴50元。全省每年高龄补贴资金支出接近1.7亿元。

二、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初步设想

第一种方案:将80岁到90岁以内15000名低保老人补贴标准由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每年需要资金1800万元;90至100岁以内至少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标准,所需资金为2976万元;百岁老人补贴不低于攸县、湘乡市、东安县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剔除了省里对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补贴),所需资金为80.4万元。三项补贴共需要资金4856.4万元。

第二种方案:将80岁至90岁以内老年人全部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进行补贴;90岁以上老龄人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百岁老人补贴标准由每月400元提高到600元:

1、80至90岁以内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全员补贴所需资金为8754万元

2、90至100岁以内至少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标准,所需资金为2976万元。

3、我市百岁老人补贴不低于攸县、湘乡市、东安县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所需资金为80.4万元(剔除了省里对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补贴)。

三项合计每年约需要财政补贴资金1.18亿元。

第三种方案:对80至90 岁以内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实施补贴,9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总年补贴资金将达到2.1亿元。

结合过去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经验,按照市财政增加一点、低保资金中解决一点、县级财政追加一点“3个一点”解决资金困难的办法。我们将根据全省其他市州补助标准及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提请市政府研究,适当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感谢您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老龄事业发展。

常德市民政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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