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军、张海虹、严海清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养老护理工作中五种“高低不平”现象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发展社会养老事业的问题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的发展,养老事业发展纳入了常德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社会养老机构经费补助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运营补贴、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政策倾斜。近年来,各级财政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500多万元,有力推进了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养老机构。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关于保障权益,稳定护理人员队伍的问题
我市对养老护理人员实行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对市辖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养老护理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并在市辖区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250元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提升了养老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民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不断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用工用劳的打击力度,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实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将护理人员权利保障纳入评价体系,确保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加强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素质的问题
目前,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已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今年将开展养老护理专项技能培训,全市拟重点培训1000人,对按新标准和要求开展培训并经鉴定考核合格的还将提高补贴标准。同时,不断完善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标准,加强师资培养,提高培训质量、提升从业人员的就业技能。
四、关于强化宣传,提升行业社会地位的问题
每年民政、人社等部门都会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养老政策,引导社会转变传统观念。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和居家养老示范点活动,同时将每年九月定为“敬老月”,通过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养老事业的认知度、支持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维护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民政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