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案﹝2017﹞31号B类
刘湘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为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推动了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们在加快社会组织发展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降低门槛,积极推动登记管理创新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省民政厅《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稳妥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同时,对于直接登记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在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在会员数量、注册资金、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等方面适度降低了标准。
二、加强培育扶持,市县同步建立孵化培育基地
目前,我市在市本级和各区县均建起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创新开启了我市“公益孵化器模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为孕育期和初创期社会组织创造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支持性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通过项目对接,政社、政校合作等形式,拓宽基地公益组织孵化、社工人才培养、公益创投等公益功能作用,逐步形成集组织孵化、人才培训、项目展示、公益沙龙等综合性的公益平台。
三、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在社会组织成立之前,完善了社会组织法人(负责人)审查制度,强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关。二是加强事中监督。建立完善了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在开展各类公开募捐、慈善捐助、境外交流、换届改选等重大活动或事项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前审批备案,确保社会组织不脱离行政监督范围。三是加强事后监督。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组织开展违法活动的清查力度,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四、实抓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发展方向
为达到以党建促发展的目的,我们实抓了党建工作。全市基本构建起了“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行业系统党委(部门党组织)+区县(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网络体系。此外,我们探索推行了“四级联动、四同管理”的工作模式,即“市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配合、行业系统为主、基层组织落实”的党建工作“四级联动”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与“同登记、同年检、同换届、同评估”的“四同管理”原则,把“新建社会组织符合建党条件的必须建好党组织、年检评估必须先检评党建工作”作为硬性条件,并结合实际,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组建方式,基本实现了党组织应建尽建。通过实抓党建工作真正发挥了先进党组织和先进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引领社会组织成为行业标杆。
五、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和服务力
一方面,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宣传推介,挖掘、培育、推介了像常德市金秋艺术团、常德市肾病协会、常德市微善风爱心联盟等一批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另一方面,创新抓社会组织项目承接。积极响应国务院及省民政厅关于三社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号召,动员、整合全市社会组织以及异地常德商会等一切有利资源,开展一次大型的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活动,最终要对接一批项目、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一定影响。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注,今后,我们将围绕社会组织登记、监督、扶持、服务等方面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快社会组织发展步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常德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1日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侯 琳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725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