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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回复

2017-05-25 11:23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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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案〔2017〕39号B类

 王祉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托残机构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现状

从2009年开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残联系统就开始了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试点工作。本着“试点引路、循序渐进”的原则,市本级残联通过多方选址,最终与武陵区体育东路社区达成合作意向。社区出场所人员,残联出资金技术。通过近一年的建设,武陵区东城阳光家园正式挂牌成立,应该说,这也是我市第一家比较正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自此,市县两级残联边学边改,逐步完善,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全市共建立托养服务机构13个,其中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6个、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7个,托养残疾人639人。其中,仅武陵区就先后建成了东城阳光家园、西城阳光家园、南坪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3家机构,其东城阳光家园获评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机构。从今年开始,根据上级残联要求,托养机构将开始星级评定工作,到2020年,我市力争所有县市区至少要建立1家三星级以上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在托养机构建设中,市残疾注重做好以下两方面:首先,依托社会资源,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稳步推进托养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国、全省“阳光家园”示范机构建设标准,各县市区残联全力打造并积极申报。其次,开展居家托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残联通过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有需求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共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7100余人次。

二、关于建议的几点情况说明

1.建立残疾儿童托养机构。因资金等各方面原因,全市尚未有一家公办或民办的专门针对残疾儿童的托养服务机构。曾有民办机构想申办残疾儿童幼儿园等专门的托养服务机构,既可以托养,又可以进行知识教育、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以及康复训练,但因为资质等方面原因,至今尚未办成。而残联作为政府部门,因资金、场地等原因,难以自主建立专门的托养机构,只能依托社会资源并给予补贴扶持,也就是政府大力推行的购买服务方式。

2.加大残疾人居家托养力度。从2011年开始,市残联就开展了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由省残联下达年度任务数并给予资金补贴,服务方式以发放现金或物资为主。从2015年开始,中残联及省残联要求,居家托养项目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即由第三方机构上门为托养对象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由于项目经费欠缺,每年纳入项目的托养对象受名额限制,不能做到全覆盖。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对民生工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残疾人居家托养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3.重视机构软件设施发展。在这方面,随着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开展志愿结对服务将会经常化、制度化。2015年,省残联成立了残疾人托养协会,对托养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4.提高机构工作人员待遇。正如建议所述,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辛苦、责任重大,但待遇却又偏低。由于机构大多是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建立,且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很难给予工作人员很高的工资待遇。省、市、县三级残联每年都对相关机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确保机构能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全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处于一种健康有序、良性循环、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但其发展除了政府主导外,更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参与。再次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

                          

                                       常德市民政局

                                      2017年5月25日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 滕  刚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 725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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