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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回复

2018-06-08 16:30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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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案〔2018〕30号B类


尊敬的匡天清代表:

您在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设立“敬老月”的问题

为大力宣传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策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2010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2010〕2号),第一次提出了“敬老月”的概念,并将重阳节所在月份作为全国“敬老月”。2016年,《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出台,我省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对“敬老月”予以明确,规定每年重阳节所在月为我省敬老宣传月,全社会应当在本月组织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表彰敬老孝亲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近年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民政局把“敬老月”活动开展作为每年重点工作,明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机关事业企业社团等单位参与的工作模式,精心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年人解困、文化体育、志愿者服务、老年人维权、政策宣传等一系列爱老敬老活动,带动了一大批社会力量参加,调动了老年人及子女爱老敬老的积极性,大力弘扬了我国敬老传统,很好地宣传了我国老龄事业政策,助推了老龄工作发展。

二、关于老龄工作重心下移,设立老年人维权中心的问题

老年人维权工作,一直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的工作,更是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和民政部门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相继出台,我市老年人维权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老年人维权工作得到长足发展。首先是有机制。市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对老年人维权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在监督、办理、回访、统计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是有机构。各级司法局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的社区(村、居)也设立了站点。三是老年人待遇逐年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按时发放,老年人旅游、就医、乘车优惠待遇的逐步落实,进一步夯实了老年人维权工作的基础。

三、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妥善解决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

为解决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我市各级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努力:一是不断加强政府和集体养老机构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市乡镇敬老院有204家,超过“一乡一院”标准;建成福利院8家,第9个县福利院也正在加快建设,届时福利院将实现区县市全覆盖。二是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建一批民办养老机构。到目前为止,我市已经建成民办养老机构43家,位居全省前列,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的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三是建设一批社会化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协会的建设提供了村居老人健身活动、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时用餐、临时休息的之地。四是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从2014年开始,各区县(市)开始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市老年人信息逐步录入信息库(已经录入近20万人),服务公司签约达到200多家,包括家政、助医、空巢老人、特困老人需求在内的服务项目达到10多大项200多小类,此项工作正在全市全面展开。

四、关于老年人优惠待遇落实的问题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对老年人实施优惠服务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22)和《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相继出台,对老年人优惠做出了明确的细化和规定。您所提及到的老年人乘坐公交、开展文化体育、上公共厕所、到医院看病等皆在规定优惠的范畴。

1.关于老年人乘坐公交。2011年,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有关问题的请示》(常财专报〔2011〕86号),我市开始实施爱心卡优惠乘车办法,本市区老年人持爱心卡即可以免费乘车,外地老年人来我市乘坐公交车可以凭老年证免费。市老龄委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交总公司三家单位每两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不断优化老年人优惠政策,同时,不断完善联动监管机制,严格查处乱收费、拒载老人、中途丢弃老人以及对老人态度不好的行为,通过检讨、罚款、停职等办法严厉追责。

2.关于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群众性老年人文体活动,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较好地促进了“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文体广新局、老干、军休等部门以及老年体育协会对全市老年文体活动有年度安排部署,各社区村居体育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老年人文体活动开展有场地、有组织、有制度。此外,各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对老年文体活动开展的场地设施、管理机制都有明确的规定,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

3.关于公共场所免费开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相关规定,我市公共场所包括公共厕所、展览馆、科技馆、图书馆、公园、烈士陵园、名人故居、文化馆(站、宫)等实施了老年人免费开放政策。

4.关于老年人就医优惠。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对老年人实施优惠服务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22)相关规定,10多年来,我市各医院对老年人免费挂号,诊疗费减免实施较好。近段时间市老龄委办公室接到老年人投诉部分医院开始收取老年人挂号费的情况,市老龄委办公室立即向市卫计委了解情况,这是全省实施电脑挂号带来的新情况,市老龄委办公室将督促相关单位改进软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注!



常德市民政局

2018年6月8日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张文权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725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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