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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的回复

2018-06-08 16:39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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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案〔2018〕29号B类

 

尊敬的曾祥文委员:

您在我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解决我市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村老人享受晚年的问题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乡村发展,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大力推进,以及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交通、卫生、教育条件的显著改善,乡村经济快速发展。但作为农业大市,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劳动力仍不断向城市转移,出现了大量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各级政府在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基础上,开展本地就业的培训和基地建设工作,尽可能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照料家人。

二、关于健全保障服务制度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多年来,我市农村养老着力打造“居家为基础、村居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服务体系,每一个方面都有相应的部门具体管理:居家养老工作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划归各级老龄部门管理;乡镇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的救助部门进行管理;民办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的福慈部门进行管理;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从2014年开始由老龄部门管理;乡镇党委政府主持日常工作。

(二)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居家养老机构严格按照“五室一场”硬件建设标准和“四好”软件建设标准建设:即有医疗室、休息室、搭餐市、学习室、活动室及室内室外健身场所的“五室一场”硬件建设标准和领导工作搞得好、统计工作搞得好、活动开展搞得好、宣传工作搞得好;二是机构养老有床位、护理、消防、卫生、医疗等系列制度,有全国性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全省性的机构等级评定标准;三是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有老年人信息录入、服务公司签约、服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指标规定。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保障到位。中央、省的转移资金占了很大的比重,地方配套资金安排有较为严格的基数保障。2017年,我市刷新了民生指标,全市单民政系统争资争项资金达到17亿元。年内两次提高了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供给保障标准,实现了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目前,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贴每人每月达到164元,城镇低保对象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24元,形成了低保费年增涨10%的机制。农村五保每人每年5000元,城镇“三无”老人每年达到7800元生活补助补助,形成了确保是低保对象生活补贴1.3倍的增涨机制。二是对养老机构投入在不断增加。到目前为止,我市乡镇敬老院有204家,超过“一乡一院”标准;福利院8家、民办养老机构43家在全省都是少有的。这些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的工作也在不断开展。三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为老服务场所。大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协会的建设提供了农村老人健身活动、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时用餐、临时休息的之地。

四、关于创新养老模式的问题

“时间银行”、“爱心贮蓄”等新的养老模式是值得探索的养老模式,尝试过,但推广存在速度慢、认可度不高、参与志愿者不多的问题。“银龄互助”在我市已有开展,以老龄办牵头组织的互助养老就是这种模式。另外,我们还大力推行农村留守妇女、志愿者关爱留守老人行动,取得了一定收效。关于“托管机制”,目前我市农村服务场所基本上是日间托管照料性质,对某一阶段老人的托管在养老机构完全是没有问题。

目前,我市新型养老的走向是“互联网+”。从2014年开始,各县市区开始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把所有城乡老人的信息录入在互联网中,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库,通过服务公司联动,形成全社会参与为老服务的新模式。从武陵区、石门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来看,效果很好。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已经成为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很快在我市全面开展起来,这对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解困、精神慰藉、救济救难等服务将带来全方位的帮助。

五、关于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的问题

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解决老年人维权的问题。二是解决广泛宣传的问题。

老年人维权工作一直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的工作,更是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和民政部门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相继出台,我市老年人维权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老年人维权工作得到长足发展。首先是有机制。市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对老年人维权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在监督、办理、回访、统计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是有机构。各级司法局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的社区(村、居)也设立了站点。三是老年人待遇逐年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按时发放,老年人旅游、就医、乘车优惠待遇的逐步落实,进一步夯实了老年人维权工作的基础。

老龄宣传工作也是各级政府特别是老龄工作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近年来,融宣传于活动,借活动搞宣传,不断宣传《老年法》、推介孝亲敬老模范人物、对侵害老人权益事宜的解剖及发动舆论评论,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近年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民政局把“敬老月”活动开展作为每年重点工作,明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机关事业企业社团等单位参与的工作模式,精心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年人解困、文化体育、志愿者服务、老年人维权、政策宣传等一系列爱老敬老活动,带动了一大批社会力量参加,调动了老年人及子女爱老敬老的积极性,大力弘扬了我国敬老传统,很好地宣传了我国老龄事业政策,助推了老龄工作发展。

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注!


常德市民政局

2018年6月8日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张文权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6-725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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