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建复〔2019〕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李元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改制企业社区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对空挂或挂靠户口不一致的,由公安部门进行清理”的建议
2018年,公安部门开展全市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数据11万多条,当年户口数据质量居全省第一,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初见成效,2019年,该部门将继续加大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对于户口空挂这一现象,按照现在的政策,除非当事人自愿迁移户口,任何部门无权将其户口迁移,故无法清理。市公安部门针对该问题将积极向上建议,将户随人走写入户籍政策,积极推动政府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利益,使人民群众愿意户随人走,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逐步解决。
二、关于“缴纳养老保险金给予政策优惠”的建议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3号)明确,补贴调整对象是“市本级原国有企业置换身份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期限与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已经享受补贴达到或超过规定期限的,均不再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人员(简称“非4555”人员,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未享受或实际享受补贴不足3年且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满3年止。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往年社会保险费的,不享受社保补贴。具体标准为:对于符合条件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补贴基数,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简称“4555”人员,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8%;对“非4555”人员,补贴5%。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个人按标准先行缴纳,再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补贴发放。
三、关于“政府给予改制企业社区支持”的建议
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县民政局、漳江镇牵头,对社区基础设施按照“一居一策”的原则进行了改善,由县城建领导小组牵头,对社区小街小巷、老旧社区的水、电、路、气和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并加强了社区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等工作。每年县财政调配资金500万元以上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组织保障方面,县财政每年给予社区25万工作经费,驻区单位支持一部分,全额保障社区书记、主任工资每月3000元,副职工资2800元、工作人员2400元;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县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体系建设、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指导社区建立经费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县级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培训经费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鼓励各地区加大城市社区惠民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和支持通过慈善捐款、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关于“继续抓好社区维稳保安工作”的建议
民政部门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指导社区开展村居民自治。一是把基层组织建设和我市美丽乡村、完美社区等品牌紧密结合起来。在农村巩固完善“3+X”建设模式,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社区巩固“3+N”治理模式,形成居民与社区的良好互动关系。二是强化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容易引发矛盾的土地纠纷、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制定处理原则,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束村(居)民。
常德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0日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谭博文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725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