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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回复

2019-07-18 10:00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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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建复〔20195B

(此回复件公开)



尊敬的李元成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建设好社区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尽早规划好农村社区的建议

按照《2019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导各地完成城镇规划编制50个,村庄规划编制880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已制定编制任务分解表并下发至各区县市,并建议市政府将此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目前,各区县市均已开始前期工作,拟定了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好规划编制分类等,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2019年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湘办发〔201824号)、《常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常办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全域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确定了10个市级试点镇(重点村),整合市级设计团队力量,于3月底完成了初步规划成果编制,下一步将按程序报批实施。通过编制村庄规划,指导乡村做好各类建设活动,有效引导村民建房建筑风格统一,形成一村一景。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2016年以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启动了乡镇和行政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域覆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用地上给予了充分保障,有效提升乡村便民服务、文体活动、农业服务、医养服务、党建服务等5个公共设施方面的短板。同时着眼于乡村生态环境安全、义务教育、乡村旅游等方面的各类要求,对各区县市上报且符合条件的其他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今年,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农村空心房整治三年行动,建议各区县市认真贯彻执行,通过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来新增用地计划指标,解决县域内各类农村民生项目的用地瓶颈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审批服务工作。

二、关于建设好农村社区的建议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统揽三农工作全局的总抓手,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统领,在加快全域规划编制的同时,按照片区示范、百村创建的思路,重点推进了“4+9”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涉及村居190个、总面积1307.25平方公里。乡村建设过程中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建设重点,规范农村集中建房,探索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和机制,带动基层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村级社会事务融合发展,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

为进一步建好农村社区,市农业农村局今后将从以下方面着手:

1、突出规划引领。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全市总体构想,年内编制完成县域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完成50个城镇规划和880个村庄规划,其中 “4+9”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及重点村按照一村一景、一村一品的思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全部完成。

2、改善基础设施。按照一部两中心三室一场一园的标准抓好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加大三通一平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机耕道路整修、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乡村信息网络建设,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厕所革命。

3、规范建房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规定,为农村建房提供政策支撑,实施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抓好村庄建设空间管控,科学安排村民居住、休闲生活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农村建设居住集中、功能集约、发展集群的特色农村小区。同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和建制镇棚改政策,改善人居环境。

4、强化基层治理。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全面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县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选派重点村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培育引导文明乡风。进一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三、关于管理好农村社区的建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我们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规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今年5月,市民政局在全市全面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我制定、我遵守、我监督、我处罚活动,用群众自我制定的章程约束不良行为,谁违反就处罚谁!活动分为3个阶段,7月前为制定阶段,全市各村(社区)要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的程序,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充分体现我制定的原则,并能做到我遵守89月为实施阶段,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我监督我处罚1011月为评选阶段,按照文本简洁、易记易行、制定规范、收效明显的原则,全市将评选出十佳村规民约和十佳居民公约,并予以奖励。

最后,感谢您对常德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关心,希望您更多地关注常德民政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常德市民政局

2019715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谭博文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508060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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