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建复〔2019〕6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尊敬的殷桃代表:
您好!您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的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工作,自2004年起将敬老院建设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了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除了在省市项目资金上为本市敬老院建设努力争取外,还积极参与敬老院的综合建设,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千方百计为敬老院建设打开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细化服务内容,优化工作环境,真正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硬件建设已成规模
到2009年底,我市敬老院就基本实现一乡一院,并做到了每所敬老院有安全完整的院落,有活动场所,有绿化区域,有生产基地。各县市区级财政自2010年底以来,对合法登记的敬老院还给予1-3万的运转经费支持,对每所敬老院采取定编不定人的方式核定编制,且将编制人员的工资标准纳入到县市区财政预算,并逐年在提高标准。2012年以来,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256万元,配套资金7509万元,完成94所5225张床位建设,其中建设区域性(中心)供养服务机构4所;完成照料护理区建设床位963张,市、县对敬老院新改扩建项目的配套资金也由原来的每所6万元提高到每所10万元,还安排专项资金对照料护理区建设床位给予5000元/张的补助。
二、大力提升经费保障,软件实力不断提高
一是供养标准逐年提高。特困人员人均供养标准已由2015年的集中供养4200元∕年、分散供养2400元∕年统一提高到2019年的城市特困供养8600元∕年、农村特困供养5500元∕年;照料护理标准也提高到全护理6000元/年·人,半护理3000元/年·人,全自理1550元/年·人。二是加快供养重点转移。一方面拓展供养内容。逐步把救助供养的重点转移到照料护理工作上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拓展系列服务内容,积极推进照料护理区建设,完善和创新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机制。其次拓展供养范围。以现有的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敬老院为依托,立足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立足于消化现有空余床位,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再次拓展供养平台。利用敬老院自有院所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上门服务和日托服务,为周边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全方位为居家老人打造安心、舒心、养心的健康生活模式。三是健全保险制度。为完善我市特困供养人员保险保障机制,提高特困人员抵御意外和大病风险的能力, 2014年,我市全面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险;2015年我市又推进了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机构责任险;2017年,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我们采取统谈分签的方式,为全市特困人员提供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保障服务,落实和完善了对特困人员的关爱政策和保障服务。
三、强化搞好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由于历史原因,很多敬老院是利用旧厂房、旧学校、旧办公楼等改造而成,设施设备差,消防设施不达标,导致消防或住建等手续不全。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敬老院安全设施改造和配备,安装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烟雾报警器、消毒柜等消防、食品安全设施;建立安全巡查24小时制、食品留样48小时制。2016年,全市就投入约150多万元对所有敬老院安装烟雾感应器9121个,实现全市各敬老院房间都安装有烟雾感应报警器。每年市、县都会组织一次敬老院院长集中培训,定期组织敬老院管理经验交流;组织民政、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敬老院进行安全大排查,对相关安全问题进行详细的登记并现场组织培训,对存在隐患问题的敬老院下达通知、及时整改。自2017年全市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来,共关停合并敬老院12所,停业重建敬老院2所,全市农村敬老院减少到196所。
敬老院工作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重点任务,目标就是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2019年6月10日我市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9〕9号),文件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定位,坚持“托底保障、规范适度,县级统筹、属地管理,改革发展、社会参与”的原则,对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加强经费保障、探索推进社会化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文件的出台将有效补齐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短板,促进敬老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我市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下阶段我们还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目标引领。加大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和照料护理区改造力度,力争全市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基本实现1-2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保留1所敬老院,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2.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支持力度,引导、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参与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实行服务外包,盘活现有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在优先保障特困对象的基础上,延伸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为社会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及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康复辅助、教育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的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坚持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重点加强对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结果与相关补贴、评先、奖励扶持政策挂钩。
4.提高社会影响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政策,增强社会各界的认同与支持,建立政府、部门、社会对口帮扶敬老院制度,实现敬老院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敬老院工作的良好局面。
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2日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陈本喜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397428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