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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回复

2019-08-08 10:00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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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建复〔201910B

(此回复件公开)

 


尊敬的刘绍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殡葬改革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废止强制火化殡葬制度的问题

遗体火化是国家殡葬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现阶段殡葬改革的大势所趋。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成为社会共识。

1985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次将火葬纳入国家政策,最新的《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为节约土地资源,提升火化率,省、市也相应出台了地方法规,以此推进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推进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殡葬改革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纳入到了当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常德市地形为三山三水四分地,目前常住人口603万,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本就相对较少,且按7‰的死亡率测算,每年死亡人数约5万人,死人与活人争土地的问题日益显著。为此,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殡葬改革。遗体火化作为殡葬改革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和美化环境,节省土地资源和资金,改变群众旧有的丧葬习俗,促进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解决土地矛盾突出的问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努力:

一是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全市正在成规模地修建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安葬设施,并将建设情况和生态安葬率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对非火化区村民自愿火化的给予1000—2000元不等的奖励。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即采取江、河葬,花葬、树葬等不单独占地的安葬形式)给予1000/人的奖励政策且标准逐年提高。201711月在万金陵园人文纪念苑启动的全市首届节地生态集体安葬仪式,将我市生态安葬工作推向了高潮。2018年,我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了43.54%,发放奖励资金共344.5万元。

二是强化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十三五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近千余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省民政厅拨付160万元,其余部分由当地政府筹集。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石门南北镇、秀坪园艺场和东山峰管理区、安乡三岔河镇和大鲸港镇、澧县小渡口镇和澧南镇、桃源县陬市镇等农村公益性公墓共8处。2019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已被纳入省民政厅建设任务的重点,市民政局协助各区县市共向省民政厅新申报了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二、关于成立村民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问题

本着充分发挥节俭办丧的原则,各地村居红白理事会对村民婚丧嫁娶进行约束性界定,将厚养薄葬写入村规民约,将文明整酒的规定和申报程序等纳入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农村婚丧嫁娶酒席操办的条件和规模,规范申报程序,统一办丧标准,在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的基础上,正确引导村民观念转变,为推进农村殡葬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目前,全市1533个村均已修订村规民约,并成立红白理事会和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厚养薄葬的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对老人生前孝顺、身后事简单操办的理念,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的理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实际,创新殡葬改革新模式,继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以此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人心,成为约定俗成的新风尚、新风俗。二是搞好全市殡仪馆、骨灰堂、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农村公益性公墓、火化炉改造等项目建设,努力提高殡葬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有效提升集中办丧率、集中安葬率,强制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100%三是完善红白理事会相关制度,强化红白理事会职责。把修订村规民约、完善红白理事会制度作为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村干部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措施、夯实基础,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向更好更快的方向迈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常德市民政局

                         201985

 

 

 

签 发 人:龚美爱            联 系 人:曾庆华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397366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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