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侯琳
联系电话:0736-7251105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优化经济环境、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余文
联系电话:0736-7251165
主要职责: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全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职责。
三、人事科
负责人:龚贵
联系电话:0736-7251039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四、规划财务科
负责人:张蛟
联系电话:0736-7251464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项目规划、申报、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检查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加挂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牌子)
负责人:陈本喜
联系电话:0736-7251314
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评估考核、等级评定办法;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编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清单和相关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目录;承担管理权限范围内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年检等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市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市直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承担全市社会组织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六、社会救助科
负责人:李帛霖
联系电话:0736-7251269
主要职责:
拟订城乡特困对象供养办法,参与拟订与生活保障有关的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救助和就业援助等相关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工作;承办市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分配,参与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等专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拟订全市临时救助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市临时救助工作;承办全市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分配工作,参与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七、区划地名科
负责人:邹卉
联系电话:0736-7251296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区县(市)勘界工作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承办与相邻市州勘界工作和边界争议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域内行政区划地图和地名图书档案资料的审定;监督检查标准化地名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社会事务科
负责人:何绍喜
联系电话:0736-7251163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政策,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华侨的收养登记与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有关工作;拟订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生活无着人员、临时生活无着人员、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和农村“三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救助服务机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规划和建设;负责市城区殡葬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承担全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职责。
九、老龄工作科
负责人:李燕喜
联系电话:0736-7251159
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贯彻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十、养老服务科
负责人:张燕
联系电话:0736-7251159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老年事业发展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参与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养老事业,促进养老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指导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负责人:刘敏
联系电话:0736-7251037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协助推进儿童保护工作,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慈善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二、直属机关党委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田三云
联系电话:0736-7251052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三、老区办
负责人:金伟
联系电话:0736-7251485
主要职责: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老区扶贫工作的决策依据;负责全市老区扶持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老区扶贫资金的分配、监督与管理;负责与市有关部门衔接落实老区开发资金和贴息贷款规模;负责对扶持项目的管理、指导及有关服务;加强调查研究,总结老区开发的经验和成果;负责抓好有偿投放资金的回收与再次审定、投放工作; 加强老区的宣传与联谊工作,并作好为老区建设培训技术人才的有关工作。
十四、慈善办
负责人:李佳芮
联系电话:0736-7269722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慈善工作发展规划,接受国内外捐赠,组织开展义演、义卖、专项捐赠,发展义捐协议单位和个人,拓展海外慈善业务,组织大型群众性募捐活动,发展会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开展国内外有关慈善交流活动,组织兴办慈善公益事业,负责市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信息中心
负责人:侯琳
联系电话:0736-7251105
主要职责:
负责制订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市民政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和管理全市民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负责本系统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数据分析和信息发布。
十六、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
负责人:谭博文
联系电话:0736-7251239
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十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负责人:张永常
联系电话:0736-7251263
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程序;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临时救助、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社会保障项目所涉及居民经济状况的核查、评估、取证和信息比对工作;负责相关审批机构提出的经济状况复核工作;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数据挖掘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指导、检查区县(市)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
十八、福彩中心
负责人:顾付明
联系电话:0736-7230670
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县市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