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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措施、规范,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区县(市)、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市州边界的勘界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市)行政区划工作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统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区县(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民政局内设科室24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制科、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促进(志愿者管理)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老区办、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社区办、慈善办、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信息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武装培训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市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民政局归口管理使用的民政事务经费、高龄补贴、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直破产企业离休干部配偶(遗孀)等生活费、原常纺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社会救助资金、托养收入、捐赠收入、兜底对象医疗费和生活费、惠民殡葬专项经费、殡葬事务支出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4年市民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511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15.31万元(经费拨款7705.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400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36.36万元,增长0.91%,一是经费拨款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减少及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托养服务费由上年“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列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三是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托养服务费本年预算列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市殡葬事务中心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51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1.67万元,项目支出9433.6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7.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13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6.36万元,增长0.91%,一是人员经费增加380.61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月基础绩效奖列入单位预算;二是公用经费增加182.29万元,主要原因是类档定额标准提高;三是项目支出减少426.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减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高龄补贴、惠民殡葬专项经费、托养经费等减少,取消大病医疗慈善资金、临时救助等部分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15.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0.56万元,占96.96%;住房保障支出234.75万元,占3.04%。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163.64万元,下降2.08%,一是人员经费增加332.52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月基础绩效奖列入单位预算;二是公用经费增加132.61万元,主要原因是类档定额标准提高;三是项目支出减少628.7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减少(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高龄补贴、惠民殡葬专项经费、托养经费等减少,取消大病医疗慈善资金、临时救助等部分项目)。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1.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62.5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1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8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经费、“三无”人员日常支出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3746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直破产企业离休干部配偶(遗孀)等生活费、原常纺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社会救助资金、惠民殡葬专项经费、市社会福利院兜底对象医疗费和生活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民政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市民政局运行经费预算66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2.61万元,增长25.02%。其增加原因为类档定额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市民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4.51万元,下降15.28%。其减少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市民政局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市民政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全市民政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全市慈善工作会议,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等,人数约600人次,主要包含工作布置、重点工作推进、相关业务学习等内容;培训费预算5.2万元,拟开展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业务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内部审计人员培训等,人数约500人次,主要内容为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38.2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216.0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58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336.1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市民政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台,其中:公务车辆3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17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4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1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1.67万元,项目支出9433.6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