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民建复〔2023〕15 号 B类
黎海兵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养老机构建设、体制改革及运营管理”方面
近年来,我市持续通过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及市“六位”惠民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试点。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163所、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314个,覆盖率近90%,确保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同时,不断强化政策支撑、落实工作举措,有效提升孤寡老人、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标准,落实和完善了对特困人员的关爱政策和保障服务。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将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探索推进县域内公办养老机构统管机制体制改革,履行好民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具体负责公办养老机构人员调配、管理运营、业务指导、应急处置、安全生产、日常考核等工作。
二、关于“乡镇敬老院经费及特困人员保障”方面
2019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3倍确定;我市城镇和农村集中供养对象生活补贴标准2020年分别为市均8760元/年、6000元/年,2021年分别为市均8892元/年、6240元/年,2022年分别为市均9584元/年、7688元/年,2023年分别为市均10140元/年、8177元/年;对经验收达标的供养服务机构,每接收安置一名特困人员,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给予供养服务机构每月200元、600元、1000元补贴;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捐赠款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实行一乡一院全覆盖,全面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排查,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人员已全部实现集中供养。通过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夯实兜底保障。
三、关于“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落实奖补政策。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立了养老服务激励褒扬机制。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资格职业技能证书,并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分别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给予20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800元/月补贴。二是强化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全年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护理员职业等级培训、护理专业知识及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各类培训近三千人次。三是成立常德市养老护理员协会。按照“政府助手、会员之家、发展平台”的定位,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提高队伍凝聚力、归属感,提高自我认同,实现自我发展,为行业长期稳定发展夯实人才队伍。
四、关于“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是培育本地服务机构,建立标准化、清单式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信息平台。通过下单、派单、用户评价及质量跟踪的全流程信息化平台,对服务时长、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实时监管,实现智慧化的生活照料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等。二是搭建“智慧桥梁”,“远程关爱”零距离。通过“数字化”实现居家养老“可视化”,在安装数字平台的老人家中,血压异常、烟感数据异常、燃气泄漏等情况一键报警,子女实时掌握,诉求及时解决,让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生活更为安全。三是健全智慧养老大数据,科技助推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智慧化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智能分析养老服务需求,由被动养老变主动享老,养老需求持续细分,针对高龄化日趋明显、患病率持续攀升的问题,加速推进专业化失能失智照护,更好地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武陵区、鼎城区、石门县、津市市等县市区均建有养老信息管理平台。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智慧养老平台的宣传推广,畅通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智能化沟通的渠道,助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向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2日
签 发 人:杨文惠 联 系 人:陈立初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72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