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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127号建议的回复

2023-05-31 17:08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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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建复〔2023〕6号B类

周自英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调查”

目前,通过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调查,全市4.4万名留守老人已完成“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今年6月,我市将出台《常德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为空巢、留守老人等开展居家探访与帮扶服务,了解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急”“难”“愁”“盼”问题,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

二、关于“加强农村家庭赡养工作”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因其他因素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比签订家庭赡养协议有更高的法律约束力和法律效力。近年来,我市通过社区探访,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抚)养留守老年人中的法定义务。要求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在履行法定赡养和抚养义务的同时,其他赡养人、扶(抚)养人还要关爱老年人、看望或者问候留守老年人。今年6月,我市将出台《常德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倡导法律援助资源向留守老人、困难老年人倾斜。

三、关于“关爱留守老人政策制度及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持续通过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及市“六位”惠民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在全省率先实行“一乡一院”全覆盖,全面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排查,确保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老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314个,覆盖率近90%,确保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同时,不断强化政策支撑、落实工作举措,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通过连锁经营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等方式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为孤寡老人、留守老人提供“六助”服务,有效提升孤寡老人、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标准,落实和完善了对特困人员的关爱政策和保障服务。

四、关于“留守老人精神建设、发展基层老年组织”

坚持高位部署推动,结合各地实际,探索特色服务破解农村留守老人居家养老难题。一是“屋场”服务。以农村幸福屋场和互助幸福屋为主要设施场所,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提供就餐、休闲娱乐等服务。发挥乡村“五老”作用,倡导“老人自带一点、社会支持一点、政府补助一点”,此模式在常德农村得到普遍推广。二是志愿“上门”。探索“公益时间”项目,依托农村社工站,按照“今天存时间,明天换服务”的思路,招募由低龄健康老人、党员干部及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的爱心志愿队伍开展上门服务。三是护工“驻家”。针对偏远山区地域广阔、人居分散、交通不便等特点,利用线上平台支撑,线下建立服务网点,用护工“驻家”模式就地招聘服务人员,如农村留守妇女或低龄健康老人,常年陪伴在老人身边,既降低服务成本,又充分利用了本地劳动力。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广泛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要求,2022—2025年期间我市选取4个城市社区、4个行政村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2022年两个村共528名65岁以上老年人,其中一般人群452人、临界人群54人、高危人群22人,在本次干预中,组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对所有老年人进行评估,鼓励一般人群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积极带动身边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会活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对临界、高危的老年人,实施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干预,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并定期进行随访。

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签 发 人:杨文惠             联 系 人:陈立初

联系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725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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