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民政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精心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民政普法依法治理,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现将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责任到位。为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科负责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衔接、协调和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
2.强化保障到位。2021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民政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人、财、物等方面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3.强化职能发挥到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领导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职尽责,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局印发的《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并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在遇到专业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问题,征询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
2.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我局重新修订了权责清单,并在局网站公开。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局网站及时公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我局组织编写了湖南省地方标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DB43/T01895-2020),于2021年3月29日正式实施。参与编制了常德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在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三大领域出台了共计18个服务标准,进一步推动了民政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注重法治思维,在依法行政中规范服务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说法”、法制宣传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力度。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将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细化考核。通过推广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每年我局普法学法用法考试,做到了普法学习率、报名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工作。我局积极响应、精心部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将观看法制讲座、法制教育片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形成制度、定期安排,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开展了以案释法、庭审旁听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12.4”民政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局各科室、各单位结合主题党日、志愿者活动日和业务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式各样的法治“六进”活动。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以村规民约作为深化移风易俗、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有效“护航”乡村治理工作,形成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具有常德乡土特色的村(居)规民约体系。三是在局机关门口、大厅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竖立盾牌和设立宣传橱窗等方式,大力宣传法治常德建设的有关精神,并利用宣传栏长期展示经典法治案例,加大成果运用。今年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率先作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结合民政实际,主动开展法学研究和课题探讨。其中,余文同志撰写的《深化“十四五”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养老服务新高地研究》一文荣获2021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
3.谨守法律准绳,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在民政系统的开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民政系统蔚然成风。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依法正确履行民政管理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市殡葬业价格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筑牢民生实事基石。我局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民生实事总目标,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式)覆盖,实现了全年办事群众零投诉、满意率100%。全年我局没有产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案件。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亟待依照当前的工作形势和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二是目前民政干部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不足等问题,执法队伍亟需加强。三是目前我局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偏少,法学专家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和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推行常德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四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稳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进程。
(一)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领域执法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按照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举行听证,注重专家和律师咨询论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合同监督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登记编号、合同备案、风险评估等制度,全面规范机关合同管理,提高机关合同管理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法制审查制度,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拟制计划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清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就文件执行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四)扎实推进普法学法制度
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以案说法”、法制宣传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力度。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慈善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重点法律法规。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继续推行常德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四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实现执法责任到岗到人,严格实行权责挂钩。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优秀执法卷宗评比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单位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依法履职、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和监督管理的情况作为年度法治考核的重要依据。
常德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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