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双公示”目录(2020年版)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设定依据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3.《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 |
常德市民政局 |
市属社会组织
|
2 | 慈善组织设立、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行政许可 | 《慈善法》第十条、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第三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16年民政部令第59号);《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40号) |
常德市 民政局 |
慈善组织
|
3 | 募捐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湖南省募捐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
常德市 民政局 |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
4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 |
常德市 民政局 |
单位、个人
|
5 | 对社会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处罚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3.《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
常德市 民政局 |
市属社会组织
|
6 | 违反慈善法规定的个人违法行为,违反募捐活动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慈善信托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行为 | 行政处罚 | 《慈善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五条 |
常德市 民政局 |
公民和其他组织
|
7 | 违反社会救助有关标准和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公民和其他组织
|
8 | 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五章;《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第五章 |
常德市民政局 | 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
|
9 |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所绘地图界线画法与详图不一致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任何组织和个人
|
10 | 对养老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八条、三十三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违反养老机构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
|
11 | 对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或者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志愿服务组织
|
12 | 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第三十七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
|
13 | 对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第三十九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组织、个人
|
14 | 对转借、出租、出售彩票代销证的,未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公布,根据2018年8月16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修改<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第六十一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5 | 对福利彩票代销者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4号发布)第四十一条 |
常德市民政局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