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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2022-04-18 16:50 字体:【

常民发〔20228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民政局

                     2022418

 

 

常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民发〔202177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湘发〔202124号)和《常德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常德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服务常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健全守法普法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着力点,深入推进精准普法,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民政领域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紧扣民政部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湖南、法治常德建设要求和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常德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认真落实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举措;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与加强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融入民政日常管理服务之中;坚持创新发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通过视频、漫画、图解等新形式普法。

(三)主要目标。2025年,我市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民政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县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报道、开展交流举办讲座等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并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积极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积极学习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长江保护法》、《湘江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国防法》《保密法》等与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平等保护、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

(五)着力宣传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等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慈善法》《彩票管理条例》《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重点的法规规章,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民政系统广大党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切实抓好《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市、县民政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聚焦重点普法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抓好关键少数。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知识和党内法规列入全市市、县民政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将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坚持全员覆盖。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和各类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编写年度民政行业学法读本,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分类学法考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相关法治培训。

(三)推动实践养成。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婚俗改革、殡葬移风易俗。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

(四)推进守法诚信建设。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求,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通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开展违法失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五)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开办法治宣传专栏、专刊、专版,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大民政法治文化网上宣传力度。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场所中,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抓住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国际志愿者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倡导制作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传播影响力的作品和节目,讲好民政法治文化故事,广泛宣传法治精神。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四、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将普法融入立法立制和执法过程中。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加强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在民政执法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普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二)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民主法治示范乡村(社区)建设,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深化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加大普法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利用好全国智慧普法中国普法沅澧普法等普法资源,加大民政普法信息推送呈现力度。鼓励开展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民政全媒体传播体系,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增强普法效果。

五、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机制为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民政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并实行动态增长,保障普法宣传、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需要。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相关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三)加强普法能力建设。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推动设立独立的法治机构或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把普法任务要求作为民政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必备内容,培养普法工作骨干。鼓励结合实际充实民政普法宣讲力量,组织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

(四)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体系,加理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加大压力传导,把普法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点内容,健全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约谈;对落实普法任务较好,特色亮点突出的单位,按规定组织表彰和奖励。

六、具体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制定计划宣传发动阶段(2021-2022年)。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和本级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规划和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2025年)。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当年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分析、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普法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将年度普法宣传资料及时报市局法制科汇总。2023年底配合各级普法办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形成工作总结,于20259月底前报市民政局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