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的通知
常民发〔2021〕30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我局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经营性公墓审批”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1.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
2.建设经营性公墓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常德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
序号 | 市级承接部门 | 对应省清单目录 | 省级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1 | 市民政局 | 中央145 | 省民政厅 |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 无 | 《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 | 市级民政部门 | √ | 1.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 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 3.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 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
附件2
建设经营性公墓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一、事项名称: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监管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牵头科室: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0736—7251153
四、实施机关:市民政局
五、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办法
1.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2.压缩审批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
3.精简审批材料:①公墓筹建申请报告及县、市级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原件);②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③本级政府同意建设的会议纪要或文件、批复(复印件);④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有关方面的初审意见(复印件);⑤公墓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资金来源说明等资料(复印件);⑥筹建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复印件);⑦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⑧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⑩其他资料(原件)。
4.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示审批结果
5.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
3.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
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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