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省级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区县(市)民政局:
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第一、二批创建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省级示范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保证推荐质量。纵观去年省里核查工作,省厅对此项创建工作越来越重视,不只是看重社会作用发挥等单个指标,而是对推荐对象的全面考察评选,不仅要取得较好社会效益,还要有可持续发展条件和规范化运营,根本宗旨是典型示范评选,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推各项事业的创新发展。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对照标准,做好业务指导,优中选优、择优推荐。
二、要严守推荐程序。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把握好自评申报、审核推荐、组织公示、党组审定等程序环节,书面征求业务主管、行业监管、党建、信用等部门意见,真正推荐一批示范引领强、作用发挥好、社会公信度高的社会组织典型和标杆。市民政局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复查审核工作。
三、要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十百千”省级示范社会组织创建的宣传推广,采取第一、二批省级示范社会组织传帮带建的方式,积极动员广大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加强对申报社会组织示范创建的重点培育和分类指导,注重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组织责任担当,并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加强对省级示范社会组织的扶持。
四、其他报送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形成完整电子扫描件,于2021年9月30日上报市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许为帅,联系电话:0736-7251314,邮箱:364008817@qq.com)。
常德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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