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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政局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底线清单

来源:市民政局 2020-09-27 16:48 字体:【

一、工作职责清单

全面、认真履行“三定”方案(常办〔2019〕49号)规定的职能职责,2020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高标准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中的民政指标,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60元/月、3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83元/月、225元/月;已达到或超过的地区在去年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基础上只增不降;城乡特困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8760元/年/人、6000元/年/人;特困供养护理补贴按照全护理6000元/年/人、半护理3000元/年/人执行。全面开展全市城乡低保差额精准救助,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

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探索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机制。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完全失能和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5%,原则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入住率达到100%。

3.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低保长效治理。健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大精准社会救助试点力度,进一步完善一户一档救助体系。

4.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推动人脸识别技术在救助管理机构的应用。进一步加大“互联网+”寻亲服务力度。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5.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6.进一步推进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完成7家敬老院建设。

7.继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8.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完成市第二福利院整体招租和运营管理,争取年内运营。

9.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体系。

10.年内完成新一轮市县到届慈善总会选举换届工作。

11.深化殡葬领域改革。继续推进津市市、临澧县殡葬改革全国试点。每个区县市需建成2-3个示范性公益性公墓,每个管理区需建成1个示范性公益性公墓。

12.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全面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按期完成脱钩改革任务。

二、工作底线清单

1.省绩效评估指标。农村低保标准低于4000元每年的,扣0.2分。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落实工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市、县两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不低于90%和50%,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率100%的市州、县市区,优先纳入省级各类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各类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并给予资金奖励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3.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新改扩建4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新增床位400张;护理型床位新增320张。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启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严把贫困人口退出关,巩固脱贫成果;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新建7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抓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申报和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集中力量抓好剩余14361名贫困人口的脱贫,持续推进“问题清零”“厘清脱贫路径”行动,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确保基本政策落实不漏一项、不落一人;对特困贫困群体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完成时限:2020年5月。

6.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6600元/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200元/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8600元/年、5500元/年,新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7所,新增床位数700张,新增护理床位560张,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实现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率达100%;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覆盖率达100%。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8.关于涉老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办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完成时限: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