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关于依法取缔“湖北文字布道委员会(生命之光)”的公告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科 2024-05-23 17:33 字体:【小 大】 经查,“湖北文字布道委员会(生命之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九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湖北文字布道委员会(生命之光)”依法予以取缔。特此公告。 常德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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