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民政“四着力”抓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重要指示精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汉寿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通过完善政策、规范操作、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推进民政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兜底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汉寿县民政局关于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备用金的通知》《关于提高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深入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精准衔接,确保特殊困难贫困人口通过政策性兜底实现稳定脱贫,努力让民政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实现“全面、精准”,双兜底、双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体现治理成效。4月份,下发了《汉寿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汉寿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和“特殊群体”对象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5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和“特殊群体”对象专项治理工作。在对专项治理中新纳入和退出低保的数据进行了分类梳理,每户每人具体情况都做好了数据整理工作。截止到4月底,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共795户2094人,其中1617人已经享受社会保障兜底,467人不符合救助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每户都标注家庭情况说明(不能享受的理由)。细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针对低保档案和审核审批不规范、落实低保政策指标化和近亲属备案不到位、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一户一档不完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特困供养、低保救助资金和财物发放使用不规范问题,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微腐败”问题,以及特困供养、低保贫困户等补助补贴对象重复享受和死亡后继续享受补助补贴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坚持长期公示,在各村(居)社区公示栏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由县民政局直接督办,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确保农村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深入调研,着力排查薄弱环节。为进一步解决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强化农村低保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实地核查调研工作。5月6至5月30日,民政局以入户调查问卷的方式,分别从精准识别、精准保障、存在问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入手,走村入户详细了解民政政策落实情况。全面对基层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救助对象进行调研走访,为基层民政社会兜底保障工作找准了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持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提供了重要理论实践依据。
四是落实政策,着力提升保障水平。今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6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80元/月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6000元/年/人,城市特困供养标准8760元/年/人。同时,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在乡镇(区)街道办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突出临时救助“救急难,补短板”的功能,重点对突发重特大疾病或遭遇不测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实施应急性、过渡性的“救急难”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汉寿县民政局低保与临救股 童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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