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执法大队有关执法人员就某协会未开展业务活动一事,到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调查,按照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确认该协会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锁定执法证据。
“僵尸型”社会组织不仅耗费行政和社会管理成本,还给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为此,民政部、省民政厅相继部署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本着“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暂时停摆的社会组织”的原则,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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