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 “学党史、办实事”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本级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学党史、办实事”系列活动(以下简称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民政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国家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开展系列活动,降低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要明确任务。民政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准确把握行动任务和时间节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通过“减免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等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服务企业发展。
三、要精心组织。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基础上,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在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行业协会商会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其他各类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四、要依法规范。民政部门要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举报投诉电话,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要进一步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坚决整改会费档次超过4档、同一档次内细分不同标准、未设置会费上限以及每一档次未设置明确金额,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等问题。各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调整规范和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各类收费信息,及时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切实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要加强宣传。民政部门要通过广播、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加大曝光力度,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执法效果,达到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震慑效果,扩大执法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民政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精心组织本辖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按时报送活动信息,确保“我为企业减负担”、“学党史、办实事”系列活动落到实处。
附件:1.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在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我为企业减负担”工作情况表
常德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
关于在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
“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湖南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减免一批收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降低一批收费。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在统筹考虑会员企业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三)规范一批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894号)的要求,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表决程序,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查处一批收费。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和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于4月20日前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检查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五)通报一批收费。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民政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通报表扬一批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时间步骤
总体时间:3-10月。
(一)部署阶段(3月25日-4月10日)。各市州民政部门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形成具体落实方案。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检工作同步实施专项行动,发动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专项行动。
(二)推进阶段(4月11日-9月30日)。各地民政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中“五个一批”的主要任务,采用年检、换届、检查、通报、调研等方式,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专项行动。各地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形成“我为企业减负担、企业为国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统计本次专项行动的活动成果,形成工作台账,并将汇报总结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将专项行动开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将专项行动作为2021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确保取得成效。各地民政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中“五个一批”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自觉主动参与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负责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各级民政部门应每个月底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专项行动成果情况,并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2个典型案例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将纳入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
联系人:欧策(0731-84502319);李诗林(0731-84502031)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报名回执表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微信 |
附件2
工作情况统计表
主要任务 | 工作举措 | 工作成果 | 备注 |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减免一批收费 | 推出减免收费举措协会数(个) | ||||
享受收费减免企业数(个) | |||||
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金额(万元) | |||||
降低一批 收费 | 推出降低收费举措协会数(个) | ||||
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数(个) | |||||
通过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金额(万元) | |||||
规范一批 收费 | 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协会数(个) | ||||
通过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减轻企业负担金额(万元) | |||||
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项目数(个) | |||||
通过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金额(万元) | |||||
查处一批 收费 | 抽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数(个) | ||||
查处违法违规收费协会数(个) | |||||
查处违法违规收费金额(万元) | |||||
通报一批 收费 | 通报表扬协会数(个) | ||||
公开曝光协会数(个) |
附件2:
“我为企业减负担”工作情况表
(统计数据为2021年1月1日—8月31日)
行业协会商会:联系人:手机:
主要任务 | 落实举措 | 工作成果 | |
减免一批收费 | 会费减免举措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其他收费项目减免举措 | 1.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2.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3.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降低一批收费 | 会费标准降低举措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其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降低举措 | 1.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2.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3.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规范一批收费 | 调整和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情况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调整和规范其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情况 | 1.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2.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
3. | 减轻企业负担金额______(万元),惠及_____(个)企业 |
备注:请市本级各行业协会商会填写此表后交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市民政局208办公室),电话:72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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