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
关于《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局研究形成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1117号213室(邮编:415000)。来信请注明“《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dylk202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联系人:向洲洋,电话0736-7251159
附件:《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常德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2日
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为目标,加快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巩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推动实现“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体系,充分激发养老事业和产业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29年,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常有康养”成为省域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服务品牌;到2035年,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养老事业和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全体老年人享有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
二、主要任务
1.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市级示范引领。推动市社会福利院提质升级,开展兜底与普惠融合示范。加快市第二福利院智慧康养项目建设,开展公建民营市场化运营示范。支持市第三福利院依托市第八医院,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发挥县级枢纽作用。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中心枢纽作用,加强对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指导、服务质量评估、从业人员培训等。推进区域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发挥区域中心对社区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资源统筹和供需对接功能,全面推行“中心+站点”运作模式。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等模式,引进专业社会力量运营。推动村社站点提质。支持建设面积充足、功能复合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鼓励专业化、连锁化机构运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室、互助幸福屋等场所建设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灵活设置邻里互助点。积极推广“机构+站点”一体化运营模式。
2.构建“家门口”普惠便捷的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多种业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探索多代互助社区、代际共融等养老模式。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设立社区“养老顾问”点。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场景。全面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制定适老化改造推荐清单。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规范化建设,纳入养老机构床位管理。鼓励社区和家政、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上门提供多样化服务。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科学布局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实现助餐服务便利可及。对无法覆盖的区域,推行移动助餐车、邻里互助助餐等方式解决老年人用餐难题。建立政府补贴、社会捐赠、企业让利、个人付费等相结合的多元筹资机制。
3.推动机构养老服务优质发展。明确功能定位推动分类发展。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空余床位可向社会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型养老机构,发展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市场化养老机构,建设高品质康养社区和旅居养老基地。深化医养康养资源整合。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按标准内设医疗机构。深化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议合作,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推动医养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加强标准化与智慧化建设。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定,将评定结果与补贴、奖励等激励政策挂钩。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智慧养老院”,实现人员管理、服务流程、安全监控等方面的智能化管理。
4.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服务设施。深化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乡建乡管”向“县建县管”转型,对位置偏远、设施陈旧、运营低效的敬老院稳妥开展关停并转。加大农村优质闲置资源盘活力度,通过低价租赁、免费提供等优惠政策,推广建设农村互助幸福屋、邻里照护点等便民载体。提升服务质效。健全农村留守、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与应急救援机制。推广“村‘两委’+老年人+赡养人+照护人”四方联动关爱模式。培育互助养老合作社、邻里互助、驻家护工等本土化服务形态。壮大服务力量。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农村老年协会组织优势,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农村养老专项募捐,推动志愿服务团队、爱心人士与特殊困难老年人结对帮扶,支持农民工返乡投身养老服务。
5.打造智慧养老应用新场景。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推进“1+12+N”市县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即建设1个市级智慧养老中枢,统筹对接12个县(市、区)级平台,并广泛连接贯通N类养老服务系统(涵盖机构、社区、居家等各类服务资源),最终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服务全体老年人、联通全部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的数字化网络。强化市县两级平台的指挥调度和资源链接能力,实现养老服务“一网统管、精准对接、全程追溯”。拓展智慧养老产品与服务应用。支持本地企业研发生产智能护理床、健康监测设备、助行辅具等适老产品,依托常德市康养产品展示馆等集中展示推广智慧养老相关产品和应用服务。鼓励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推广应用智能护理、安全监控、健康监测等系统。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加强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
6.培育壮大银发经济产业。构建“一核一圈两带五基地”空间布局。“一核”即主城区银发经济产业园,强化核心示范引领;“一圈”即常德康养文旅圈,依托柳叶湖等核心节点特色资源,融合多元康养体验产业;“两带”即环湘西北中药材示范带和长寿产业发展核心带;“五基地”聚焦富硒农产品、中华鳖养殖、绿色种养、中药材加工及老年教育康养,构建协同发展载体。打造“3+3”银发经济产业体系。以银发制造业和银发服务业为两大核心板块,大力推进特医食品与特色保健品制造、慢性病防治药与抗衰老合成生物制造、康复辅助器具与智能养老产品制造三大银发制造业发展;积极发展医养康养服务、文化旅游服务、养老助老服务三大银发服务业。打造银发经济消费场景。完善适老化配套设施,打造功能集中、体验舒适的银发消费专区,定期举办银发经济消费季、老年用品博览会、老年人相关赛事等主题活动。
7.发展多元化养老金融服务。创新产品供给与产业融资支持。引导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聚焦养老服务全场景,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建立养老产业项目库,搭建银企对接桥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养老企业增信,对相关绿色信贷、普惠金融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或风险补偿。完善个人养老金配套与服务对接。全面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优化账户开立、缴存、投资、领取全流程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与个人养老金提供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与。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个人养老金账户信息与养老服务需求数据,实现“养老需求+金融支持”闭环服务。
8.加强养老服务文化建设。加强文化供给。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学堂、文化场馆等资源,建成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标准化老年文化活动场所。支持互联网平台开设老年文化专区,提供戏曲点播、健康讲座等线上服务。组织开展适老文体娱乐、社会交往等活动。开展敬老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月”“重阳节”等主题活动,评选表彰敬老爱老先进典型,宣传孝老爱亲模范事迹。将孝老爱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融入中小学教育、干部培训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鼓励开展“孝心车位”“敬老餐桌”等实践活动。推进老年教育。整合高校、社区教育学校等资源构建多层次老年教育体系,支持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鼓励退休教师、专家学者参与志愿服务。
9.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人才培育。支持湖南文理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幼专等高校开设养老服务、健康护理、康复治疗等相关专业,培养专业养老服务相关人才。鼓励养老机构与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定期举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和护理员培训,将家庭老年人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范围。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技能提升补贴。完善养老行业薪酬待遇与激励体系。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服务质量挂钩的养老护理员分层分类薪酬制度,逐步推行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设立技能等级津贴、岗位津贴和工龄津贴。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用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将获评省级及以上优秀养老服务人才、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范畴。
10.提升综合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扎实推进综合监管。加快建成市域安联网,建成全流程动态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归集、智能预警与非现场监管一体化。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制定养老服务机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资金安全保障制度,对采取预收费模式的养老机构,明确第三方资金存管或银行专户监管的具体要求、资金使用范围及信息透明度标准。开展常态化监管。深化协同监管与联合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整合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卫生健康、住建等多部门执法资源,每年至少开展1次养老服务领域联合检查。加强消防、食品、医疗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改-复查-销号”全流程闭环治理机制。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构建涵盖信用承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的闭环制度,实施信用“红黑名单”动态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跨部门联合惩戒。完善和执行养老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和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功能,定期研究解决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2.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投入增长机制。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60%。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水电气热按居民价格执行、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员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3.抓好资源整合。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确保配建到位。在城市更新行动中,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城镇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优先将政府闲置的国有房产、培训中心、招待所、厂房、仓储设施、校舍、办公用房等,通过无偿划拨或低偿租赁方式调剂用于城镇养老服务。支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厂房、村部等集体资产改建养老服务设施,依法简化审批流程。
4.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完善涵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各环节,设施建设、服务提供、质量评价、安全管理等各领域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形成科学完备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统计调查。每年发布《常德市养老服务发展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大力宣传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成效,讲好常德养老故事。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或配套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