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常德市民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经营性公墓)
填报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 内容 (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 (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 配合部门) | 备 注 |
1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 | 万金陵园(常德市) | 1.建设审批监督检查。
1.建设审批监督检查。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2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潺陵公墓(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3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太子陵园(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4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天梯山公墓(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5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刘家山公墓管理处(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6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乔家河公墓/大地岭陵园(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7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庙山公墓(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8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白云山陵园(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9 | 对经营性公墓的行政检查 | 德善陵园(常德市) | 2025年6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次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常德市民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民营殡仪馆)
填报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序 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民营殡仪馆的行政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 汉寿县晋安鑫荣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殡仪馆) | 1.建设审批监督检查。 | 2025年6月、12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2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2 | 对民营殡仪馆的行政检查 | 西湖区殡仪馆 | 2025年6月、12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2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3 | 对民营殡仪馆的行政检查 | 西洞庭殡仪馆 | 2025年6月、12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2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
4 | 对民营殡仪馆的行政检查 | 鼎城区殡仪馆 | 2025年6月、12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2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常德市民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个体工商户)
填报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序 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的行政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 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的个体工商户323家,抽查比例为30%。 | 1. 对殡葬用品销售的监督检查。 2. 对殡葬服务的监督检查 | 2025年3-4月、8-10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2 | 常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是,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德中心支行配合 |
常德市民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民办养老机构)
填报单位:常德市民政局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 方式 | 年度检查 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 | 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17家,抽查比例为30%。 | 1.备案情况监督检查:(1)备案申请书、承诺书现场核验(2)变更备案现场核验。 2.合同管理监督检查:(1)服务协议签订情况(2)服务协议落实情况。 3.信息公开监督检查:(1)安全、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公开(2)服务标准公开(3)工作流程公开 4.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入院评估制度制定落实情况(2)安全、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3)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5.养老服务质量安全检查:(1)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2)养老护理员培训情况的检查(3)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4)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5)防止兜售保健食品、药品措施的检查(6)污染织物单独清洗、消毒、处置情况的检查(7)老年人生活、活动区域禁止吸烟情况的检查(8)入住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的检查(9)防噎食措施的检查(10)防食品药品误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食措施的检查(11)防压疮措施的检查(12)防烫伤措施的检查(13)防坠床措施的检查(14)防跌倒措施的检查(15)防他伤和自伤措施的检查(16)防走失措施的检查(17)防文娱活动意外措施的检查(18)服务安全风险防范评价工作的检查(19)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检查(20)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的检查。 6.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情况的检查。 7.从业人员监督检查: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职业资格的检查。 8.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是否规范管理和使用的检查。 9.资金安全监督检查:(1)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检查(2)预收费行为的检查。 10.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价格行为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11.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检查:(1)是否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2)普通食品是否声称保健功能,冒充保健食品进行销售。 12.食品安全情况监督检查:(1)养老机构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2)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3.养老机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手续查验:养老机构是否依法申请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手续。 14.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监督检查: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是否规范。 15.养老机构燃气安全使用监督抽查:养老机构燃气使用情况。 16.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检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资质审查,以及内设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 17.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降低养老机构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风险。
| 5月-7月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一年1次 | 常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是跨部门联合检查。牵头部门为市民政局,配合部门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控中心、市政府办、市应急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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