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关于遴选举办“常德市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常德市民政局拟举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现请有意向承办的培训机构结合《常德市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方案》(见附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0月16日下班前,将资料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侯绍辉,联系方式:15307363207,邮箱:cdylk2022@163.com。
常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常德市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方案
为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人提升行动的通知》(湘民函〔2024〕9号)、《湖南省养老机构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民函〔2023〕24号)有关精神,并结合常德市民政局工作实际,拟举办常德市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养老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人数
拟培训212名(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3天
四、培训地点
待定(常德市范围内)
五、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确定流程:1.由养老服务科发布培训公告,收集培训机构名单及培训方案;2.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组织评审,局人事、机关纪委、办公室、规划财务、法制组成评估组,对各培训机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机构为本次培训机构;3.由养老服务科公示评估结果。
六、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应急救护、食品安全、膳食营养、运营与管理、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化建设等。
七、培训机构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10分) | 1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10。 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
技术部分(55分) | 培训资质 | 20分 | 投标人登记证件的业务范围中包含养老护理员初、中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资质的计2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
实施 方案 | 15分 | 对项目背景理解充分,关键点响应明确,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条理清晰,日程、食宿安排、培训服务内容合理;工作程序、方法先进,具备较强的可行性、可靠性、科学性计15分,较可行、较可靠、较科学计10分,可行性一般、可靠性一般、科学性一般计5分,缺项计0分。 | |
管理 方案 | 15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交的本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如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科学的计15分,合理的计10分,完整的计5分,缺项计0分。 | |
质量控 制方案 | 5分 | 重视服务质量、进度的管控,具有相应方案和措施,包括详实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进度及保障措施、应急预案、舆情应对方案等科学的计5分,合理的计3分,完整的计1分,缺项计0分。 | |
商务部分(35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 | 25分 | 项目团队: 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或等级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如上传的图片资料模糊不清或者无法辨别,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不计分);1、投标人提供三级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每提供1人计5分,最多计15分; 2、投标人提供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每提供1人计5分,最多计10分。 提供人员配备情况表及具体分工明细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投标人业绩 | 8分 |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今,承办过省、市、区县级以上养老机构院长、管理人员培训项目,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的计2分,此项最多计8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响应文件编制 | 2分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100 | ||
1、上述资料需要提供原件的,须列明原件清单,且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投标人须对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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