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民政:让兜底保障成为脱贫攻坚助推器
如何发挥社会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战役中的重要作用,真正让“兜底保障脱贫一批”成为脱贫攻坚的助推器,石门民政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在措施制定上出硬招,在落实举措上动真格,在精准认定上求规范,在精准保障上求创新,为全县脱贫攻坚迎接国家评估验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救助人员核实情况
为扎实做好社会兜底保障这一重点民生项目,石门民政首先从提高救助管理规范化水平上下功夫,全县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摸清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及临时救助条件的疑似人员底数,严格按照各类救助审批流程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别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清退和取消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待遇,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其次是加大保障力度,兑现兜底政策。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80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每人每年6240元,远远高于国家贫困线,高于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标准,充分发挥了“兜底保障脱贫一批”作用。再次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了县民政局、扶贫办、残联、医保局、教育局等单位的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印发了《石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出台了《石门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每季对接一次,实现各类数据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石门县民政局 向延波 谭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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