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积极开展源头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桃源县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救助程序与监督管理工作,桃源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全力加强源头治理,避免流浪人员多次流浪。
一、加强考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运用考评方式促进工作落实,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做到救助对象返乡安置、外出流浪无反复,实现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二、建立回访制度,落实监护职责。全面掌握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并将送返乡镇的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精神障碍以及身体障碍的人员纳入数据库,截止2023年底,已将49人纳入数据库进行跟踪管理。同时,乡镇(街道)对于送返人员也会不定期进行回访,积极了解其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基本生活情况等,2023年度也开展了由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牵头,各乡镇民政办协同进行的“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专项回访。
三、持续跟踪管理,进行有效帮扶。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全力做好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对于实施救助政策的人员坚持做好后期稳定工作,送返后需要安置落户的流浪乞讨人员,如符合政策要求则由乡镇核实后采取纳入低保、安置住所等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并进行多部门联合协作,联合乡村振兴局对于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扶贫工作。如:龙潭镇的王某,因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困难多次外出流浪,根据其事实情况,龙潭镇按照其符合的政策要求将其纳入低保,帮助解决住房问题,并为他安排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了处在流浪乞讨边缘和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难题,有效减少和遏制了易走失流浪乞讨情况的出现。
下一步,桃源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将持续优化救助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每一位救助对象托牢底、托好底,为民政高质量发展贡献救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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