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民政:开展“阳光行动” 切实做好低收入人口保障工作
为切实做好低收入人口保障工作,落实各类救助政策,5月开始,桃源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对全县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近日,县民政局召集各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召开了工作部署会,会上对本次“阳光行动”的工作任务做出了明确的分解指导,规划了目标、强调了重点、提出了要求,解读了政策,确保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各项任务目标和工作安排,促进此次“阳光行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顺利进行。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本次“阳光行动”一是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坚决杜绝“漏保”现象;二是全面落实应养尽养,及时将符合特困供养认定条件的对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坚决杜绝政策落实不到位现象;三是全面落实应救尽救,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应救未救现象;四是全面落实应退尽退,及时将死亡、渐退期已满且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予以清退;五是完成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及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按程序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据悉,各乡镇(街道)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全县“一盘棋”,确保“阳光行动”全面推进、保质保量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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